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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需要,结合法院司法警务工作的特点,长葛市人民法院(己报经长葛市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辅警8人。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90年9月27日后至2004年9月27日前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现有工作单位且单位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
4.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许昌智信劳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许昌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xcrcsc.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考试成绩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公布等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9月28日至9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许昌智信劳务有限公司,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南海街与学院北路东南交汇处恒大绿洲小区B公寓1326房间。
3.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网上报名自行下载报名表发送至邮箱1066200078@qq.com,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蓝底或红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自行下载)。
4.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三)组织考试
1.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1)看打:主要考试文字速录能力,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该部分考试成绩满分50分。每分钟100字、准确率95%以上为50分(准确率超过95%的以95%计算),具体计分方法为:每分钟记录字数×(准确率/95)×(50/100),超过50分的以50分计。低于20分者不再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2)写作:根据题目要求,90分钟内写一篇文字量为800字的文章,该部分考试成绩满分50分。低于20分者不再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2.面试
根据实际操作能力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原则上按照1:2比例即16人进入面试程序(超过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及写作要求最低分数人员不足16人的,以实有人员进入面试程序),分数相同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体检
在许昌市人事人才网公布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的数量,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国家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五)考核
考核由许昌智信劳务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政审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问题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四、管理和待遇
(一)委托的承接机构,按照市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的规定和办法确定。
聘用人员确定后,许昌市智信劳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义务、权利等事项。统一派遣到长葛市人民法院报到安排上岗工作,长葛市人民法院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在岗期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待遇。根据目前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比例要求进行,社会保险中个人应承担部分由个人缴纳。
五、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聘人员需动态关注许昌市疫情防控中有关规定并遵守考试防疫的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出示“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考点考试,报名人数超过100人将暂缓进行。
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六、本方案仅对本次招聘活动有效。
咨询电话:2352889
长葛市人民法院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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