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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同等条件下法学专业优先聘用;
4.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1日至2003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5.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不低于80字/分钟,准确率95%以上;
6.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7.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父母、配偶在信阳市辖区内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设立人的;或以律师身份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宜从事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技能测试、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必须一致。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9:00至10月12日17:00。
(2)开始网上报名后,考生可以登陆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xinyang.gov.cn)查看招聘公告,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后,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特别提醒: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打印笔试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3)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后,至报名结束前可随时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信息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4)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技能测试准考证》。
(二)技能测试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技能测试准考证》到技能测试地点参加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时间:2023年10月14日
技能测试地点:信阳农林学院
技能测试内容: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听打和看打),具体要求详见《技能测试准考证》。
技能测试结束后将直接公布技能测试结果,技能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环节。技能测试合格人员,应于2023年10月14日下午15:00-18:00通过原报名网站支付考试费用30元。支付成功后网上报名系统显示为“已缴费”,表示考生的网上缴费操作已经完成。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
技能测试合格并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 10月15日9:00--14: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凭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面试、体检时,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
(2)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10月15日15:00至16:30
笔试内容:法律专业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具体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4)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内容。
(五)公示
根据考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市法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发现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对公示期间取消聘用资格,以及因聘用后辞职而产生岗位空缺的,在下次公开招聘前,可在未聘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上述要求做好递补人员考察和公示工作。
四、待遇和保障
聘用制人员的薪酬待遇参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高法〔2021〕250号)确定,社会保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咨询电话:0376-6671005;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8日
文章来源:http://rsj.xinyang.gov.cn/index.php?c=article&id=4885&cateid=A0001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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