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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襄城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30名(其中男100名、女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自觉遵守公安机关的各项纪律规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具有河南省襄城县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公安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
5.教育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学历;
6.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期间因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河南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5月29日。
2.报名地点:襄城县公安局政治部。
3.报名方法:应聘者在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交复印件一份)、毕业证(退役士兵须携带退伍证)原件(交复印件一份)、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个人信用报告和1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具备专业特长的须提交相关专业资质、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填写报名表。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本次考试不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通过“襄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襄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2.面试资格确认:襄城县公安局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参加面试人员报名填报的学历、年龄、身份等信息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通过“襄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根据报考同职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确认时,需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有效身份证。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面试原始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4.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通过“襄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体能测试
1.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达不到1:1.5的,全体进行体能测试)。考试最终成绩和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通过“襄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2.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通过“襄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3.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相关要求,设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两个项目。测试项目均为达标项目,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所有项目事后均不复测。
(五)体检
1.根据各职位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达不到1:1.2的,全体进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通过“襄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2.体检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通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3.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通过“襄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考察政审
1.根据各职位体检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政审人员(达不到1:1的,全体进行考察政审)。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名单通过“襄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2.考察的方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实施,标准按照《公安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
3.考察政审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按时报到,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到襄城县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不参加岗前培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按时报到。试用期3个月并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襄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在岗工作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待遇按照襄城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行标准执行。
五、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所有需要公开发布的信息均在“襄城公安”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
本公告由襄城县公安局2024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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