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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工作安排和我县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长垣县户籍人员或人事关系在长垣县行政区域内的外地市户籍人员,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二)申请人员分类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具备条件不同,分成以下三类申请人:
1.第一类申请人: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往届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第二类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的社会申请人。
3.第三类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在长垣县境内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
(三)思想品德条件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四)学历标准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六)体检条件
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个人网上申请报名阶段
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个人信息,进行网上申报,否则将无法进行后续认定程序。网上申报流程如下:
(1)第一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个人信息进行申报。
第二、第三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个人信息进行申报。
(2)长垣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接收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长垣县教师资格认定QQ群:193458196,用于发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的相关通知,请务必加入。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请选择新乡市教育局,根据新乡市教育局(http://www.xxjy.gov.cn/)认定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2.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长垣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网上申报成功,信息核对无误后从网上下载电子版,用A3纸自行正反双面打印)。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仅人事关系在我县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含)以上聘用合同及由工作单位缴纳的一年(含)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第三类申请人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第一类申请人(教育硕士除外)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第二、三类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打印两份。
(8)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在整个认定教师资格流程中使用的照片为同一底版的照片,并且照片正面下方带本人身份证号,与笔试报名上传的照片无关)。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请申请人自备一个档案袋,将所交材料按顺序装入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书写姓名、性别、申请类别、申请学科。各种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3.报送地点
长垣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审核、接收材料地点设在长垣县行政服务大厅四楼教体局窗口(长垣县宏力大道南段行政南区2号楼)。
(二)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QQ群内通知)。
(三)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认定资格删除认定信息。
三、时间安排
根据相关要求,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第一次认定
1.个人网上申报时间:3月26日7点至4月1日24点(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每天的7:00-24:00开放)。
2.体检时间:4月8日-4月10日到长垣县中医院进行体检。
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间:4月10日-4月12日
4.公布认定结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等后续相关工作,请申请人关注QQ群(193458196)内通知。
(二)第二次认定
1.个人网上申报时间:6月13日7点至6月19日24点(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每天的7:00-24:00开放)。
2.体检时间:6月25日-6月27日到长垣县中医院进行体检。
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间:6月27日-6月29日
4.公布认定结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等后续相关工作,请申请人关注QQ群(193458196)内通知。
四、咨询电话
县教体局人事科电话: 0373-8844947
行政服务大厅教育窗口电话:0373-8848858
长垣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3月21日
文章关键词: 长垣县教师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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