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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信阳市浉河区教体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8-03-22 17:36:20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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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 浉河区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3.工作单位在浉河区行政区域内的外省(市、县区)户籍人员;

  4.学籍在浉河区境内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二)申请人员分类

  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以下简称“社会申请人”),根据具备条件不同,分成以下三类:

  1.第一类社会申请人: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2.第二类社会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的社会申请人;

  3.第三类社会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浉河区境内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

  (第二、三类社会申请人,含2018年5月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并取得相应合格证明人员)

  (三)思想品德条件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四)学历标准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体检条件

  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网上申报阶段:

  申请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注册个人信息,进行网上申报,过期未申报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将无法进行后续申请认定程序。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1、第一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2、第二、三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第三类申请人毕业学校所在地为浉河区。

  3、符合浉河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范围的人员,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认定机构”选择浉河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申报,现场确认点选择“浉河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

  提示:学科较多,分多级子目录,要打开所有子目录的“+”号,选择确切的学科,否则申请无效!

  4.按网报要求填写个人身份等信息后,再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像素按上传要求修改,应和体检表所粘贴照片版本一致)。填报完毕提交信息后,请务必牢记自己设定的密码;

  (二)体检阶段:

  1、体检地点:

  申请人自行到信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地址:信阳市鸡公山大街与茶韵路交汇处东南100米),联系电话:0376-6517666;

  2、体检注意事项:体检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体检表和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的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体检表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上下载)。

  (三)现场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双面打印;在内侧填表说明下方,本人必须签名确认填报信息无误,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仅工作单位在信阳的,由工作单位开具;仅户籍在浉河区的,由所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开具;工作单位和户籍均在浉河区的,由工作单位或户箱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均可,第三类申请人由所在学校开具);

  (3)到认定机构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仅人事关系在我区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含)以上聘用合同及由工作单位缴纳的一年(含)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第三类申请人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第一类申请人(教育硕士除外)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第二、三类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打印2份。

  (8)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以上材料装在一个档案袋内,封面写请姓名、资格种类和申报专业。

  各种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四)报送地点及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要求,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1、第一次认定

  (1)网上申报时间:全省网报申报时间统一为3月26日7点至4月1日24点(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每天的7:00—24:00开放)。

  (2)体检时间:4月2—10日到医院体检(见附件)。

  (3)现场确认时间: 4月11日—4月13日。

  (4)受理地点:浉河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一楼教育窗口(浉河区政府院内)

  2、第二次认定

  (1)网上申报时间:全省网报申报时间统一为6月13日7点至6月19日24点(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每天的7:00—24:00开放)。

  (2)体检:6月20—26日到医院体检(同附件)。

  (3)现场确认时间:6月27日—6月29日。

  (4)受理地点:浉河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一楼教育窗口(浉河区政府院内)

  (五)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

  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六)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浉河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凭个人身份证及时到浉河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一楼教育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第一批受理材料者预计在5月中下旬,第二批预计在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领取证书,第一类、第二类申请人需在30个工作日内领取;第三类申请人领取证书时必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认定资格删除认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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