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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新乡高新区应急管理和综合监管执法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应急管理和综合监管执法协管员。
二、招聘计划
因工作性质需要,本次计划招聘:协管人员20名(男性)年龄35岁以下。
三、工资福利待遇
基本工资2000元,并缴纳五险一金(五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住房公积金)。
四、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生态环境监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及城市管理等工作。
五、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的方式进行,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六、报名时间:4月20日~4月27日
七、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忠诚,政治上坚定可靠;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2.自愿从事城市管理协管工作,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责任心强;
3.年龄35周岁(含)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役士兵放宽到高中以上学历,有驾驶证的可适当加分,环保、建筑、法律相关专业考生优先录取;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熟悉公文写作,有较好的写作能力;
6.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7.共产党员、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8.满足岗位需要及报考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党政纪律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5.家庭直系亲属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凡是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有纹身不符合征兵要求的;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协管工作的情形。
八、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新誉佳人力资源)。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
考生需于2022年4月20日至4月27日12:00前进入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名称:新誉佳人力资源),点击公众号下方“报名->报名缴费”菜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页面要求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驾驶证、退伍军人证、有效期内的学历认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等(报名后资料恕不退还)。报名信息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考生查看审核情况、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报名序号保存后,请及时按系统提示在线缴纳考试费。
3.缴费
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提交成功后,进行网上缴费,每人缴纳考试费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该考试费用由专业考试机构委托代收。缴费成功后按照系统提示及时添加老师企业微信好友,方便接收考试相关通知。
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4月20日至4月27日12:00。
4.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提交后,工作人员在后台进行审核,考生可凭报名序号查看审核情况。
5.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请关注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新誉佳人力资源)上有关考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提示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考生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6. 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可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按时关闭。
(二)考试方式
1.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态举止等。
2.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考生总成绩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三)体检
1.拟聘用人员须按照疫情防控期间的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3.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不少于3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一经录用,两年内不允许辞职,如有特殊情况离职时,交制服折旧款70%至单位,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和新录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由用工单位予以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和新录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九、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有义务随时关注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招聘相应环节。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考生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十一、其他
(一)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在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因不及时关注相关网络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考生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373-3360099(工作时间周一到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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