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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司法调解力量,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延津,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调解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以政府购岗方式招聘司法调解员10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5名。
二、岗位职责
1.开展民间纠纷排查工作,定期深入社区、村落,及时发现潜在矛盾隐患,做好记录与上报。
2.受理调解各类民事纠纷,包括但不限于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等,依据法律法规、公序良俗,运用专业调解技巧,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3.做好调解案件的档案整理,详细记录调解全程,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回访,保障调解成果落实到位。
4.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政策法规,群众法治意识,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解决矛盾。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自愿从事司法调解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至2007年1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或有法律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6.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曾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调解工作聘用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劳务派遣等程序实施。本次招聘工作由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延津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延津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3月2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2.报名地点: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平安大道与西安大道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打印)、个人征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5年延津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调解员报名表》一份(相关复印件附后)、近期1英寸免冠彩色照片(同底版)5张。
4.报名资格审查:依照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对每名参加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及所规定的不得报名情形等进行审查,核准无误为报名通过。
5.同性别报名通过人数低于拟招聘人数的,根据招聘单位意见,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将通过电话通知。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因突发状况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如期举行笔试,将相关信息在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jin.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4)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达考场。
(5)笔试成绩适时在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jin.gov.cn)公布,同时发布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请考生及时查看。
(6)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全部进入面试。比例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2)考生根据公告领取《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7分钟。
(4)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将适时在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jin.gov.cn)公布,同时发布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及时查看。
(三)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2.参加体检的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4.为保证体检结果准确,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不要饮酒、熬夜,体检结束前不得饮水就餐。
(四)政审
1.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
2.政审主要考察拟聘用对象有无犯罪记录、本人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对进入政审人员进行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复查。未按要求进行政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政审。因考生自动放弃政审或政审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应聘者政审环节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
(五)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anjin.gov.cn)进行公示。
2.拟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机构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二年(含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对不服从岗位分配或工作安排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3.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之日起,一年内因招聘司法调解员离职出现同类职位空缺的,根据职位空缺情况,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递补人员,经体检、政审合格后,予以补聘。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延津县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
六、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7692966 7689037
本公告解释权归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延津县人民法院。
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津县人民法院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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