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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链接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这是对社会公平期待的真切回应和庄严承诺。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中共中央总书记 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一文中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着眼创造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不断克服各种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2014年新年前夕,国家主席 通过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发表新年贺词时指出,我们推进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让国家变得更加富强、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
2014年1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4年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时指出,在新的一年里,改革要“一马当先”。要忧民之忧、急民之急,要以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畅通民主渠道,让法治得到充分彰显、文明得到大力弘扬、腐败得到有效惩处,使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加安心、舒心,更加充满希望。
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有利于促进扩大消费的新群体,参与城市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的新市民,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用人单位招聘不得设置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歧视性条件,不得将院校作为限制性条件。
权威论述
如果不能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如果不能创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甚至导致更多不公平,改革就失去意义,也不可能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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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阶段存在的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许多是发展中的问题,是能够通过不断发展,通过制度安排、法律规范、政策支持加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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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必须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把“蛋糕”做大,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奠定更加坚实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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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在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尽量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事情做好,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努力使全体人民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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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刻内涵
社会公平指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主要包括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权利公平是社会公平的核心。社会关系说到底是人们之间的权利关系,所以,社会公平必须围绕人的权利来展开,首要一条是尊重和保障人权。权利公平意味着社会成员平等地享有各项公民权利,切实尊重和保障每个人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权益,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机会公平也称起点公平,指社会为每一个社会成员提供均等的生存、发展机会。机会公平是实现权利公平的前提。因为机会公平虽然不必然导致结果公平,但没有机会公平就必定没有结果公平。对于心理、身体等方面有缺陷或相对较弱的人,社会为其创造条件,使其能够享有与普通人相当的生存和发展的机会,也是机会公平在社会主义国家的一种实现形式。
规则公平与过程公平密切相关,指社会运行的各项规则具有合理性和统一性。它要求社会主体所面对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如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俗话说:“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规则公平为社会公平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对策措施
一是坚持共同富裕的根本原则。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离开了共同富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就会落空。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直接体现。
第一,坚持发展第一要务。要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坚持抓好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兴国之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要坚持科学发展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适应国内外经济形势新变化,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质量和效益上来,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扎扎实实抓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全面开放型经济水平,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第二,加快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分配公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结果。实现分配公平,有赖于合理的社会分配机制的建立,其中分配制度和分配政策起着极为重要的、直接的作用。要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第三,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公平与效率都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所要实现的公平是以效率为基础的公平和有效率的公平。我们要坚持效率与公平并重,努力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
二是制度建设是关键。
制度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正义创造了根本条件。目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制度还需要逐步健全和完善。
第一,加强保障权利公平的制度建设。起点要平等,基本权利不能因为出身、职业、财富等附加条件不同被区别对待。要着力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支持和保障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发挥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
第二,加强保障机会公平的制度建设。机会公平意味着要满足人的不同层次、不同时期的需要,是一种立体网状的公平。这一方面要求社会多提供机会;另一方面社会制度安排要保证这些机会的均等性。因此,要加快建立覆盖全国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投入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领域,不断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使公共服务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确保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享有平等的机会。
第三,加强保障规则公平的制度建设。只有在规则公平的前提下,才能实现机会公平、权利公平,才能保证效率的。政府不仅要保证在制度和规则面前所有社会主体一律平等,还要保证社会主体享有平等的规则。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断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坚决消除特权和“潜规则”。要坚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始终把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放在重要位置,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推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维护规则公平。
第四,加强保障程序公平的制度建设。程序公平是指在事件的处理与决策过程中,对事件利益相关方与当事者都是公平的,不存在因为人为偏移与“走后门”而造成处理与决策过程产生不公正不合理的结果。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制度设计时,综合考虑影响事件处理与决策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制定一套能够保证透明与公正的制度与法制,达到不偏不倚、严谨无漏洞,体现当事方与利益攸关方的地位、权利、机会平等。同时,要在指导事件处理的实施与监督过程中,做到开放、透明、规范,防止滥用权力,任意省略或扭曲程序,减少人为干扰和技术性失误。
四、经典范文
让和谐社会永沐公平正义的阳光
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和关键环节。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又是矛盾多发期,社会生活的某些领域还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公现象,如收入差距过大、城乡差距、就业歧视等,在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和谐。因此,要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社会公平,归根结底就是把发展的成果惠及全民。“足寒伤心,民寒伤国。”公平作为一种社会理想和原则,反映了人们对现实社会权利关系的道义追求,它是围绕尊重和实现每个人的生存和发展权利而形成的一个多维的社会范畴,主要包括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分配公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应着力构筑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公平正义具体体现在人们从事各项活动的起点、过程和结果之中,使全体社会成员公平地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果实,和谐社会方可实现。
实现社会公平,要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公共财政制度。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完善财政奖励补助政策,健全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着力解决县乡财政困难,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逐步扩大国家财政投资规模,不断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实现社会公平,要深化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分配制度。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需要通过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把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避免收入差距的过分扩大。应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此外,还应重视第三次分配,倡导先富帮后富,鼓励发展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
实现社会公平,要完善政治、社会、文化、教育等各项民生制度。制度具有长期性、规范性,因此,各项制度的公正合理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容绝不只是合理的财富分配,还包括切实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社会地位、文化教育、司法公正、社会救助、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等。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需要进一步完善教育、文化、医疗、就业、福利、法律等各种制度。
古人云:不患寡而患不均。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要按照十八大报告提出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充分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如此,和谐社会的大好局面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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