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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为了“外婆”和“姥姥”争起来了。争什么呢?首先,争叫“外婆”而不叫“姥姥”的权利,然后是替“外婆”争得普通话语汇中的一席之地,把“方言”这顶帽子甩给“姥姥”。
这场争议是由一篇课文引发的。沪版小学二年级语文课本中有一篇课文,叫《打碗碗花》;说的是“我”小时候和外婆采打碗花的趣事。这篇散文很早就被选入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语文课本,文中的外婆还是外婆,但是到了上海版的教材里,“外婆”改称“姥姥”了。祖祖辈辈叫惯了“外婆”的上海人自然不习惯。
有消息说,这是因为“外婆”被定为方言,不属于普通话语汇;随后上海教育出版社回应称,这是为了落实该学段识字教学任务的需要。
那么,《打碗碗花》这篇课文里的“外婆”是否应该改为“姥姥”呢?个人意见是:不改为好。《打碗碗花》是一篇散文,是文学作品。作者写自己的童年生活,其中有对自己外婆的描写——习惯的称呼是情感的载体,换一个从来没有使用过的陌生的称呼,情感联系就被割断了。随意改动称呼,对作者的情感不够尊重;也是不懂文学为何物的结果。
一般认为,“外婆”是南方人习用的称呼。但是,《打碗碗花》的作者是西安人,长期在延安地区工作,可见陕西也不是全都称“姥姥”的。“打碗碗花”也不是南方独有,这种花在全国各地广有分布。
即使“姥姥”具有普通话语汇的地位,是否要把课文(作品)中的“外婆”全部改成“姥姥”呢?既不必要,也不应该。这样做,既是对文学审美的伤害,也会把丰富多彩的汉语变得单调。汉语的丰富性之一就是方言的丰富多样。各地的方言携带着各地的风土人情,用一个词语代替各地的方言,学生就无从感受汉语之美了。语言是构成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学习语言,并不是仅仅记住并会使用它就够了,还要能够了解语言所携带的地理、历史等信息,通过学习语言,可以让学生具体感受传统文化的丰富多样。
以“外婆”为例,这个称呼之所以要冠之以“外”,因为“外”的释义之一,就是指母亲、姐妹或女儿方面的亲戚。《说文》:“外,远也。”这是说,相对于父系来说,母系是疏远的,是“外人”。民间有一传统,兄弟分家,要请舅舅作中间人,就是因为“舅舅”是母系方面的人,没有利害关系,适合作中人。
在现代汉语的框架里面,也没有必要把“外婆”和“姥姥”分个高低主次出来。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外祖母”是现代汉语的一个书面语词汇,而“外婆”和“姥姥”都是其“方言版”,这样可以避免不同方言区的人们为“外婆”或“姥姥”争夺“正宗”地位而伤了和气。文学作品是用“外婆”还是“姥姥”,应以尊重作者、尊重原作为原则。
有关方面回应质疑时说,《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称“姥姥”、“姥爷”是普通话语汇,而“外婆”、“外公”是方言。手头只有《现代汉语词典》第三版,其中并没有对“外婆”和“姥姥”做出这样的区分。不知道第六版这样做依据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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