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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三门峡城建集团”)成立于2021年12月,注册资本10亿元,旨在进一步整合城市资源、盘活城市资产,形成多元化投融资模式,推动产、城、人融合发展,为三门峡市市属重点国有企业。根据三门峡城建集团战略发展需要,经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三门峡市国资委”)研究同意,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10名。
本次招聘委托三门峡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三门峡人才集团”)负责。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原则,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1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三门峡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的同等次学历;
3.具有五年及以上应聘岗位相关工作经验;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德才兼备,诚信廉洁,品行端正;作风务实、吃苦耐劳,能够适应出差和外派工作要求;
5.具有良好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6.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执行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及团队合作能力;
7.具有较强的逻辑分析及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现代化办公设备和办公软件。
8.条件特别优者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3.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侦查或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4.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报名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5.因个人原因,曾导致所就职机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损失、发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
6.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7.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能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人员;
8.报考岗位应符合任职回避规定,可参考公务员及行政事业单位任职回避有关规定。
9.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况。
四、招聘范围及招聘程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工作按照公告发布、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及适岗性评价、面试、入职体检、组织考察/背景调查、研究确定、公示、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7日22:00起--2024年6月18日22:00止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三门峡人才集团、黄河人才、三门峡城建集团等微信公众号发布,搜索《三门峡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公告》,下载并填写附件《三门峡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材料请以PDF格式扫描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smxrcjt@163.com邮箱完成报名。邮件主题及应聘材料压缩包文件请务必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命名。
2.报名需提交材料
(1)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寸蓝底电子彩照)、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一张A4纸上)、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2)工作经历、职位证明材料(任职文件、聘用合同等)以及证明个人经验、能力及业绩的相关材料;
(3)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在投递岗位时,请务必将所有材料打包压缩后通过电子邮箱统一发送。
3.报名要求
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允许修改。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资格审查及适岗性评价
按照报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及适岗性评价,面试人数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若面试人员不足1:3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调至其他岗位进行面试(经面试者本人同意)。面试人员确定后将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其面试事宜,若出现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告知。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通过三门峡人才集团、三门峡城建集团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予以公布,或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
通过面试的人员,按照1:2比例进行体检,由三门峡人才集团统一组织人员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由三门峡人才集团收集及审核。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六)组织考察/背景调查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1:2的比例进行考察。如果在组织考察/背景调查中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七)研究确定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情况等对考察人员进行全面评价和综合分析,提交三门峡城建集团党委讨论决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三门峡人才集团、三门峡城建集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已确定为空缺的岗位,按照拟聘用人员整体情况,经三门峡城建集团研究后决定。
2.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用工方式及薪酬待遇
(一)用工方式
三门峡城建集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
试用期按照三门峡城建集团现行制度执行;薪酬待遇根据实际工作业绩和能力表现,按照三门峡城建集团薪酬体系标准确定。
六、特别说明
(一)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投递无效,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职责,按照人岗相适原则进行资格审查及适岗性评价,并按照评价总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录用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或者录用资格。
(三)在体检及考察阶段,若出现有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情况,将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应聘者报名时,请准确填写本人联系方式和邮箱,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及时联系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本次招聘由三门峡人才集团具体实施,招聘工作中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六)本公告由三门峡城建集团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398-2286708
监督举报电话:0398-2919796
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TH1lXPE3ubP-DuUeuIm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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