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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河南省省直机关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计划1: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共18名(见附件1)。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2017年11月23日(周四)早上7点在河南省司法厅(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四路与纬二路交叉口向南150米路西)大门口集合并点名验证。逾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所有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务必于11月22日下午3点前电话确认是否能够按时参加体检。联系电话:0371-65909603。
(二)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标注本人姓名。
(三)参加体检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到达集合地点时,自觉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并交工作人员保管,严禁在体检中使用通讯工具。
(四)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体检中,对心率、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省司法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体检费用自理,由体检医疗机构统一收取。
附件:附件1:省司法厅省法律援助中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2:体检须知.doc
河南省司法厅
2017年11月20日
文章关键词: 司法厅法律援助遴选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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