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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平顶山鲁山县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减县补乡选派188人公告

2020-04-30 09:19:02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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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合理配置编制资源,强化乡镇和街道机构编制配备,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鲁山县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平办文〔2019〕25号)、中共鲁山县委办公室鲁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鲁山县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办[2019]8号)文件精神,面向全县公开选派乡镇和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工作精神,进一步充实加强乡镇和街道工作力量。按照编制管理、空岗选派、资格准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全县选派一批政治过硬、遵纪守法、热爱基层工作的人员充实到乡镇工作。

  二、选派岗位及名额

  本次选派岗位为:鲁山县张官营镇、磙子营乡、马楼乡、辛集乡、张店乡、董周乡、让河乡、库区乡、熊背乡、团城乡、赵村镇、四棵树乡、背孜乡、瓦屋镇、仓头乡、观音寺乡等16个乡镇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岗位各10个,张良镇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岗位20个,土门办事处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岗位8个,共计18个单位、188个岗位。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派范围

  1、鲁山县县直事业单位差额补助和经费自理编制人员;

  2、鲁山县各乡镇(街道)在职在岗的编外人员;

  3、鲁山县在职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转岗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原大学生村干部)。

  (二)选派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派: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因吸毒被收戒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选派程序

  (一)组织报名。采取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即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党组织初审把关、审核同意后由单位统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5月13日。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375—7172279。

  报名需准备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

  2、《鲁山县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减县补乡选派人员报名表》、《鲁山县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减县补乡选派人员报名汇总表》;报名人员行政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县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减县补乡选派人员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派工作全过程,重点审查选派对象的资格条件、违纪违法情形等。凡不符合选派条件、具有影响任职的情形和选派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选派资格,并交县纪委监委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县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减县补乡选派人员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所示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选派的各种通知以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hnls.gov.cn)发布为准,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1、笔试。本次考试采取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原始成绩满分100分,最终成绩采用“二次平均法”计算。

  (四)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取笔试成绩高者),按拟选派职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现行录用公务员的标准,统一组织到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派资格。如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五)考察。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岗位选择。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岗位选择(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岗位选择结束后,如有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岗位,不再递补。

  已选择岗位人员,不到所选单位报到工作的,退回原单位,5年内取消我县选调或选派工作人员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派人员,拟选派人员在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没有问题的,到乡镇和街道工作并办理聘用手续。

  本公告由县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减县补乡选派人员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解释。

  鲁山县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减县补乡选派人员工作协调小组

  2020年4月30日

  来源:http://www.hnls.gov.cn/contents/10441/1384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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