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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中央和省、市、区委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的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激励农村(社区)干部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奉献基层的干事热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2016〕4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浉河区村(社区)工作人员中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计划
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根据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的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全区计划分类招聘20名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其中从浉河区村(社区)主职(含驻村第一书记)中招聘10名、从浉河区村(社区)其他工作人员(含驻村工作队员)中招聘10名。
二、报考对象
1. 浉河区在岗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含驻村第一书记);
2. 选举产生的村(社区)“两委”其他委员(含驻村工作队员);
3. 统一考试录用的社区工作人员。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 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各项政策规定。
2. 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 懂基层、爱基层,工作作风扎实、敢闯敢拼,带富能力和协调能力较强。
4. 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群众办事,甘于奉献。
5. 村(社区)主职报考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需在村(社区)主职岗位上连续任职满3年,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村(社区)其他工作人员报考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需在村(社区)连续任职满3年,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驻村第一书记报考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需在第一书记岗位上任职满2年,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他驻村工作队员报考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需驻村工作满2年,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80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任职、工作年限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1月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 任职期间所在村(社区)党组织被确定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且半年内没有转化的;
6. 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重大责任事件”指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以上机关下达书面处理决定的责任事件);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程序
1. 下发通知。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向全区联合下发招聘通知。
2. 个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浉河区2020年从村(社区)工作人员中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到所在(驻)乡(镇、街道、集聚区)党政办报名。
3. 单位推荐。根据个人日常表现和工作实绩,由乡(镇、街道、集聚区)党(工)委对报名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集体研究确定推荐正式报名人员。
4. 部门联审。乡(镇、街道、集聚区)党(工)委将相关报名材料于2020年12月14日至18日报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区纪委监察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按照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者信息进行联审复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区人社局核制笔试准考证,各乡(镇、街道、集聚区)于2020年12月24日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统一领取并发放给报考人员。
(三)材料与资格审查要求
1. 报送材料要求
(1)个人报送材料。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符合加分条件的奖励材料、任职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红底、蓝底、白底均可)及jpg格式电子照片(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文件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到所在(驻)乡(镇、街道、集聚区)党政办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2)单位报送材料。择优确定报名人选后,乡(镇、街道、集聚区)将以下材料报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①个人《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②《浉河区2020年从村(社区)工作人员中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一式两份);③报考人员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含同底版电子照片);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⑤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⑥奖励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⑦任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⑧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上各项材料的复印件均需要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审查单位党(工)委印章,《报名汇总表》及电子照片发送至邮箱shrsgl@163.com。
2. 资格审查要求
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乡(镇、街道、集聚区)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审查合格的,经本单位党(工)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党(工)委印章后报至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考试和成绩计算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负责实施。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上午8:30至10:30。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包括政治、法律、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事业单位相关知识和农村(社区)发展政策法规、农村(社区)工作知识等内容。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奖励加分
受表彰的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任职期间)、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疫情防控先进个人、防汛救灾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笔试成绩加20分。
受表彰的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任职期间)、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疫情防控先进个人、防汛救灾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笔试成绩加15分。
受表彰的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任职期间)、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疫情防控先进个人、防汛救灾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笔试成绩加5分。
受表彰的区级先进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任职期间)、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疫情防控先进个人、防汛救灾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笔试成绩加3分。
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对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在浉河区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预征大学生士兵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再加2分。
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浉河区党建网公示。
(三)面试
1. 面试时间:2020年12月31日上午8:30进行;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各乡(镇、街道、集聚区)于2020年12月30日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统一领取面试通知单并发放给考生。
2.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时,若有缺考人员造成该职位形不成竞争的,该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低于平均分的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3.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统一,在同一时间使用同一试题,重点考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浉河区党建网站公示。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遇有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和考察均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体检中,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在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报考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和聘用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浉河区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包括:拟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学校及毕业时间、学历、现任职务及在村(社区)任职起始时间、举报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将及时调查处理。
公示结束后,区委组织部统一分配聘用单位,区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后的教育、使用和管理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取消其聘用资格。正式聘用人员至少要在浉河区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乡(镇、街道、集聚区)要针对新聘用人员的特点,将他们安排在直接联系和服务基层群众、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岗位上,要在试用期间对新聘用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初任培训,加强理论、业务指导,他们政策理论水平、文化素质和业务能力,尽快适应新的岗位。
附件:附件1至4下载
1. 《浉河区2020年从村(社区)工作人员中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职位表》
2. 《浉河区2020年从村(社区)工作人员中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报名表》
3. 《浉河区2020年从村(社区)工作人员中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报名汇总表》
4.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文章来源:http://www.xyshdj.gov.cn/index.php?m=Home&c=Article&a=detail&id=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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