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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鹤壁淇县选拔纪检监察工作人员14人公告

2021-06-15 11:51:38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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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淇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财政工资工作人员中为纪检监察系统选拔1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拔数量

  本次共公开选拔14名同志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其中纪检监察宣教中心5名,纪委监委派驻机构9名。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财政工资工作人员(不含教师和医生),中共党员,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40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选拔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选拔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人员;

  4、已享受减县补乡政策的人员;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拔程序

  本次选拔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6日——6月18日(共3天)。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淇水路北段路西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392—7220524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在线学历认证报告1份(学信网可查),本人填写《淇县2021年公开选拔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政府网自行下载),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照片1张。

  本次报名按岗位报考,只准选报一个岗位。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5:1,不足1.5:1的,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

  (二)笔试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准考证领取时间在政府网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时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试者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试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单。

  面试时,如有人员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淇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实际招聘数额)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的人员。如同一个岗位(拟进入体检最后一名)出现应试者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共同确定为拟参加体检的人员。

  本次考试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体检在医院集中进行。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支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在淇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五)考察

  根据体检情况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拟考察人员名单在淇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考察工作由纪委监委组织实施,因本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试用和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拔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拟选拔人员进入纪检监察系统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后,由纪检监察系统及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进入考点。

  (二)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考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附件:《淇县2021年公开选拔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淇县公开选拔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qxzf.gov.cn/qxrmzf/zfxxgk86/fdzdgknr93/gsgg15/3802596/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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