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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驻马店西平县纪委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5人公告

2021-06-30 17:40:59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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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纪检监察工作需要及单位编制情况,经县编委会研究决定,现将西平县纪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职位

  选聘范围:西平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教育、卫生系统除外)。

  职位一:县纪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管理岗)。

  职位二:县纪委网络信息中心工作人员3名(管理岗)。

  选聘职位具体要求详见《西平县纪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公道正派,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拟选聘职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二)职位条件

  1.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18至30周岁(1991年7月1日至2003年7月1日期间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原单位试用期未满的;

  2.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选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的;

  6.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

  本次公开选聘西平县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西平县人才信息网、西平县人民政府网、西平县智慧党建系统、清风西平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选聘信息。

  (一)报名时间: 2021年7月5日至7月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二)报名地点与方式: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中共西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西平大道与凤鸣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南,西平县纪委院内2号楼2楼会议室)

  报名咨询电话:16639601232。

  (三)报名提交材料:

  1.《西平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张(含电子版);

  3.本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历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

  (四)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报名一个职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一经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公开选聘规定的,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

  (五)选聘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需核减该岗位拟选聘人数。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只进行笔试,全权委托第三方和评卷。

  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与全省事业单位选聘笔试内容相同。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如出现选聘对象成绩相同情况的,依次以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法律专业、计算机专业、文秘专业为优先选聘对象。

  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县纪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原发布信息媒体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以上网站信息,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报名、领取准考证等造成后果的由考生自负。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选聘职位1:1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空缺的,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依次以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法律专业、计算机专业、文秘专业为优先进行选聘。

  六、公示、试用与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因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选聘人员进入单位试用6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聘任手续。试用期满后,由单位及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新选聘的工作人员,由选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个人素质能力特点和专业特长,科学安排岗位,个人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新选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凡在报名后在原单位晋升职务(不含职务职级并行晋升职级)的,不予承认。

  附件1:选聘职位表2021.6.30.xls

  附件2:报名表-2021.6.30.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模板).doc

  中共西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西平县委组织部

  2021年 6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www.xprcxx.com/jump_news_1.jsp?key=bHg95paw6Ze75YWs5ZGKJmx4MT3mi5vogIPkv6Hmga8mbmV3c19pZD00NDY%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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