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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安组发〔2019〕42号)等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中共安阳市委政法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安阳市平安建设促进中心面向安阳市各县(市、区)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
(四)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选调范围
安阳市各县(市、区)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中具有干部身份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被录用后需放弃公务员身份。
三、选调岗位
管理岗位八级职员4名(岗位一),九级职员1名(岗位二)。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安阳市平安建设促进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
四、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遵守宪法和法律,历年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以上;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
4.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
5.报考岗位一的,目前应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副科职及以上领导职务;年龄应在38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一年以上政法工作经历的,年龄可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报考岗位二的,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县区事业单位执行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后,晋升为八级职员及以上的,报考岗位二录用后按照九级职员聘岗定级;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的人员;
4.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施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政策以后(截止2007年5月1日起),非通过公开招聘入编事业编制的;
6.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做出处理的;
7.报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0月9日在安阳市人社局官网、安阳党建和安阳政法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时间为期3天,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及方式: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安阳市委政法委政治部现场报名(地址:安阳市党政综合办公楼A718房间,联系电话:2550223),不得委托他人报名。报名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3.提交材料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2023年安阳市平安建设促进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报名表需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单位盖章)。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单位盖章)。
(6)《入党志愿书》复印件(单位盖章)。
(7)报考八级职员岗位的,需提供本人任副科职或以上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单位盖章)。
(8)近期2张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着正装)及电子版,采用淡蓝色渐变(上深下浅)背景。
4.资格审查
选调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为形成有效竞争,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将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所学专业、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对隐瞒事实、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公开测试。
(三)笔试和面试
1.形式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都入围面试。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符合面试条件的发给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依次替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
2.测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安排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市委政法委按要求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五)考察
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察人选。市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对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采取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因自愿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选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公示及录用
考察合格者,将在安阳党建网、安阳市人社局官网和安阳政法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开始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返回原单位。
六、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全程在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
报名咨询电话:
市委政法委政治部0372-2550223
监督举报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0372-2550513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0372-255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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