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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新乡市民政局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关于选聘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的通知》(新市民〔2017〕110号)及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乡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新乡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和<新乡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考核评议办法(试行)>的通知》(新组通〔2015〕23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9名。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红旗区户籍,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有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有奉献精神,聘用后能够即时到岗工作;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18周岁以上(2004年7月1日以前出生的),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近5年内曾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依据本方案制定招聘公告,并在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w.hqq.gov.cn)发布,发布时间为7天。
(二)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6日-7月28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红旗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劳动路与平原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3、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2年7月31日-8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领取地点:红旗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等相关资料。退役士官、士兵须提供退役证件。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报考时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合格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本人填写的《新乡市红旗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粘贴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需网上自行下载,A4纸打印)。
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农村贫困家庭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免交笔试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到缴费处办理免缴费用手续。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和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四)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情况,此次考试遵守当时防控要求。
1、笔试
笔试科目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材料作文》。
笔试时间为:2022年8月3日。
笔试地点安排在红旗区,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从红旗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红旗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条件者须在2022年7月29日8:00-12:00,15:00-17:00到新乡市红旗区民政局(原西街小学院内)1楼105室提交有关加分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提供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及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2、面试
面试人选及确认时间在红旗区民政局微信公众号(红旗民政)进行通知,考生要及时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的后果自负。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放弃面试资格的,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主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从面试通知单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组织所有应试人员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总成绩于面试后2个工作日内在红旗区民政局微信公众号(红旗民政)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按面试表现、学历层次、专业等级等方面的情况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红旗区民政局微信公众号(红旗民政)上公布。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红旗区社区工作者服务中心、红旗区人才交流中心组织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或因个人自愿放弃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录取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红旗区民政局微信公众号(红旗民政)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红旗区社区工作者服务中心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按照公开招聘相关政策处理。
2、待基础培训结束正式上岗后开始计算聘用试用期,聘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红旗区社区工作者服务中心会同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享受待遇为新乡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0%。
四、防疫相关要求
此次笔试时间将于2022年8月3日举行,为了考生安全顺利应考,我们诚挚地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疫情防控政策,并在参加考试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纸质阴性证明和如实填写的纸质《考生个人健康情况承诺书》(附件3)。
入新须提前报备。所有入新人员须提前在“放新办”报备,并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信息排查、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措施。
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地已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入新人员,抵新后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密切接触者,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密接的密接,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每日应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在第1、4、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入新人员,抵新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间第1、2、3、5、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入新人员,抵新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其间第1、4、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入新人员,入新时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新后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避免聚集,必要时第7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请考生密切关注新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防控通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五、纪律与监督
(一)参照国家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聘用结果予以公示。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红旗区社区工作者服务中心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红旗区社区工作者服务中心、红旗区人才交流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二)新乡市红旗区民政局微信公众号(红旗民政)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公众号,有关考试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公众号进行发布。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他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三)拟聘用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四)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任何以考试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时刻关注红旗区民政局微信公众号(红旗民政),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务咨询电话:0373-5089063
监督电话 :0373-3043626
(七)本方案由红旗区社区工作者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红旗区社区工作者服务中心 红旗区人才交流中心
2022年7月19日
附件1:《红旗区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一览表》
文章来源:http://www.hqq.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76&id=6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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