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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务员申论热点:用法治理念解决医疗纠纷

2014-08-29 18:31:26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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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佳教育 冯书妍

  【背景链接】

  日前,湖南湘潭县妇幼保健院发生一起医疗纠纷。一名产妇在分娩中因出现羊水栓塞,不幸死在手术台上。随后,家属砸开手术室门强行进入,并围堵打闹医院。此事一经报道就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各方说法不一,那么对此事我们该怎么来看呢?

  【京佳解析】

  一个生命的陨落,对于家人来讲种痛彻心扉,生与死的别离对任何一个人来讲都是无法忘却的。但是,医疗有风险,是现代医学在发展过程中一直以来无法回避的,任何疾病特别是一些疑难杂症或者风险性很高的病对于医学而言一直以来都是一种挑战。在痛心和悲伤地同时,我们更多的是要反思事件折射的问题,以及我们以后将何去何从。

  首先,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后,医院已经定位为服务行业, 国家医疗卫生经济政策和医疗体制改革又相对滞后,政府对医疗投入不足。许多医患矛盾的焦点在“钱”上,医务人员的收入与医疗服务收费挂钩,各种经济指标的考核压力是扭曲医疗行为;有些医务工作者自身的医德在金钱面前不堪一击,导致医生和患者之间成为了一对明显的矛盾体。

  其次,有些患者和患者家属缺乏的医学认识,医学的风险性和局限性了解不多,医学知识一知半解,加之对亲情的重视,认为随着医学的发达,很多病是可以通过医生得到治疗,一旦出现医疗事故的时候,维权意识却又异常强烈,往往走极端。

  再次,媒体对医患矛盾进行不恰当的渲染。部分媒体对医患矛盾过分渲染炒作,缺乏对医疗工作高风险和局限性的理解,片面地将医患关系理解成商业流通中的消费行为关系,一些负面报道的失实,严重伤害了大多数医务人员救死扶伤的积极性,也疏远了医患双方的关系。

  因此,要避免此类事件的再发生和发展:

  首先家属正确对待疾病和死亡。即便发生医疗意外,也应坚持理性的态度,分清责任,不能因此扰乱公共秩序。从医方来说,应该依法尊重患方的知情权,主动加强与患方沟通,尽量消除信息不对称。站在患者及其家属的位置考虑,学会换位思考。

  其次:一旦出现医患纠纷,更多的是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让当事者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如果医方存在失误和过错,就应坦诚公开事实真相,这既是对死者的安慰,也有利于医学进步,避免类似悲剧再发生。如果医方没有过错责任,就不该轻言赔偿。如果没有鉴定结论,就逼迫医院赔钱了事,那是一笔糊涂账,既难以让患方满意,也无法让医方服气。事实证明,一味息事宁人,草草“私了”求和谐,不仅换不来和谐,反而埋下更大隐患。一旦出现打砸医院行为,。警方及时出警,维护公共秩序,不允许发生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除此之外,政府还应该建立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公开透明的法律维权机制。建立一个医疗缓冲带,避免双方发生正面冲突。

  以法治思维代替片面维稳思维,是化解医患纠纷的治本之策。只有让暴力伤医者寸步难行,让依法维权者心悦诚服,“医闹”才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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