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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河南公务员面试的程序、面试要求及面试原则

2010-11-03 09:23:19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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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河南公务员面试的程序、面试要求及面试原则

  一、面试的基本程序

  面试有很多方法,如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文件筐作业等等。各种方法都有操作的基本程序,归纳起来,面试的程序一般包括五个步骤。

  1?根据职位要求确定面试测评要素

  面试前的首要工作是对拟任的岗位、职位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应该测评的几项要素(内容)。

  2?根据测评要素选择面试方法

  每种具体的面试方法,都有其自身特点和功能。要根据职位测评要素来选择恰当的面试方法,力戒千篇一律、一个模式。如文字综合职位的面试,可采用社会调查,提交调查报告的情景模拟方法;政法职位的面试,可利用审讯笔录,案例分析的方法;

  政策法规制订职位的面试可选择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法;信息处理职位可选择上机操作的方法;外语翻译职位可采用笔试、口试、对话等方法;文秘职位可选择“文件筐作业”方法等等。每个职位根据测评要素内容的不同,可采用一种方法,也可采用几种方法同时进行。

  3?命制面试试题

  由于面试方法不同,试题的形式也各有差异。有的是具体问题,有的是实施方案。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要围绕测评要素(内容),组织 进行或提出方案。如写调查报告,就要事先确定到哪里去,调查什么,写什么,以及相应的准备工作。又如无领导小组讨论,就要组织人员对问题进行筛选提炼,编制讨论题和评价标准。

  4?选择培训面试考官

  目前常见的有三种面试考官组织形式:一种是由人事部门负责组织,考官由人事部门干部和有关 组成;一种是由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联合组成,考官由两家分别按比例指派;另一种是用人部门自行组织,考官由本部门选派。无论采取哪种组织方式,考官都是主角。面试前必须对考官进行全员培训,他们的操作水平。

  5?根据面试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根据面试具体方案或实施意见,进行面试前的准备工作,包括面试考场、候考室、考务用品、通知考生面试时间、事先抽签决定面试顺序等等。这些工作完成之后,面试便可以正式开始了。

  二、面试的基本要求

  1?对面试应试者的要求

  一是面试应试者由政府人事部门向用人部门推荐;二是要按规定比例选定面试者,一般要求面试应试者是拟任职位录用指标的3倍;三是要按应试者笔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定面试者,应试者笔试成绩合格方具备进入面试的基本条件。

  2?确定面试测评要素的要求

  面试测评要素的确定,是确定面试方法、编制面试试题、实施面试的前提,也叫面试前的工作分析。面试要测试哪些要素,要根据招考

  公务员的工作岗位、应试者的状况、测评的可行性等来确定。例如,某省考县级机关国家公务员确定的面试要素是:政策、理论水平,敬业求实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

  3?面试考官的要求

  面试考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主考机关要负责面试考官的业务培训,使其掌握面试的内容、方法、要求、评分标准、面试技巧等。面试考官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后,原则上只有经规定的程序取得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才能担任面试考官。

  4?面试考场的要求

  面试考场的选择和布置,对测评结果有影响。因此,应该按照面试实施的要求来设置考场。

  5?制订面试实施方案的要求

  面试主管机关在组织面试前,要制订面试实施方案,确保面试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按程序进行。“面试实施方案”的内容一般应包括:面试的组织领导;考官评委(小组)的组成和培训;面试的方法、程序;面试试题的编制和印制方法;面试的时间、场所;有关面试的其他工作。

  三、面试应遵循的原则

  搞好面试,除了有组织、制度和法规保证外,还要遵循以下原则:

  1?面试考官小组组成的合理性原则

  面试考官小组一般由7~9人组成,在年龄上,最好老中青结合;在专业上,应吸收有业务实践、业务理论研究且面试技法方面经验较丰富的权威人士。省级以上面试考官小组的组成一般由负责考录工作的代表、用人单位的主管领导、业务代表和 学者等组成为宜;市、县级面试考官小组一般由组织、人事、用人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业务骨干等组成为宜。

  2?面试应试者机会均等原则

  在面试中公平性和公正性显得尤为重要。公平性体现在对应试者用“一把尺子”衡量,机会均等;公正性体现在考官评分要客观、公平,克服主观随意性。

  3?回避原则

  根据有关规定,凡与考生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面试时应予回避。例如,面试考官或组织者与应试者中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双方的近亲属关系、儿女姻亲关系等,都应回避。

  4?监督原则

  监督的目的是保证面试在平等竞争的条件下进行。对面试全过程实施监督,是顺利完成面试工作的保证。一是组织监督,在面试中,请纪检、监察、公证等部门参加;二是新闻舆论监督,新闻舆论部门的工作人员有权以适当方式了解和报道面试工作情况;三是应试者监督,应试者是监督者,因其亲身经历了面试的全过程,对面试的组织程序、考官水平及试题等情况有申诉控告权,主考部门应设立相应的机制(如举报、意见箱等),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并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出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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