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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省考:洛阳职位录用公务员第一批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8-05-03 14:40:43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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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洛阳市职位第一批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确定

  《方案》规定: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在体检前统一进行体能测评。

  根据以上要求,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洛阳职位第一批体检人员共394人(名单见附件)。

  报考司法警察职位和森林公安职位(0302203、0303002、0304701、0304802、0304803、0304804、0304805、0308001、0310001、0311501、0314001)的考生,待体能测试后与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生一并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

  三、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2018年5月5日(周六)早上6:30分前,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市场南广场(地址: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洛阳会展中心B区南广场一号楼梯前)集中。

  四、体检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体检费 280 元及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到集合地点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因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者,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考生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完毕后再补检;处于妊娠期的考生需本人携带由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开具的怀孕诊断证明并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单位、职位代码、预产期时间、申请延期检查的项目、申请延期原因和个人手写签名等要素),可以暂不进行体检项目中的妇科、X光等项目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妇科、X光等项目检查,并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

  6.严禁在体检现场及体检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和透露考生个人基本信息,一旦发现按作弊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8.体检不提供早餐,请考生自备食物;

  9.考生的体检结果将于体检全部结束后,通过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aly.lss.gov.cn“导航”栏“公务员”下的“通知公告”专栏)予以公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网站并每日登陆查看。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网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379-63933014 0379-69933323

  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8日

  附件: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洛阳职位第一批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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