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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省考:省司法厅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的公告

2018-05-10 09:40:27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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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河南省司法厅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体能测评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见附件1)。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2018年5月10日早上7:00在河南省司法厅门口(地址:郑州市经四路8号)集合,集合时按照体检集合编组进行站队等待点名验证。逾时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体检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集合时还须向本小组工作人员提交已填写好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2页(见附件2,下载打印后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如实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填写、逐项填齐,并贴近期2寸彩色照片,另外再带一张2寸彩色照片)。

  (二)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3),并保持电话畅通。请提前查询安排交通路线,注意交通安全并按时到达集合地点。

  (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严禁在体检中使用通讯工具,并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凡违反体检规定和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在体检中,对心率、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司法厅政治部提交复检申请,厅政治部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五)体检费用自理,每人300元(体检现场交纳现金),由体检医疗机构统一收取。

  四、关于递补工作的说明

  根据《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河南省司法厅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工作在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招录职位空缺情况,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递补通知将在河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上公布,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河南省司法厅网站。

  附件:1.河南省司法厅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体检人员(体测合格人员)名单.xls

  2.体检表第2页.xls

  3.体检须知.doc

  河南省司法厅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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