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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4月17日《劳动午报》报道,今年1月,人社部发布了《关于在北京等七省(市)开展“互联网+调解”试点工作的通知》,北京市作为试点单位之一,选择海淀和大兴两个区推广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服务平台。
伴随着劳动法律法规越来越健全,劳资双方维权意识的增强,依法维权已成主流,这也对相关机制制度的完善提出了新要求。去年,人社部发布的《“互联网+调解仲裁”2020行动实施计划》就明确,到2020年,要实现功能完备、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监督有力的调解仲裁信息化网络基本建立,基本实现线上办案全覆盖,网上调解仲裁服务普遍开展。
从先行试点来看,积极效应显而易见。比如,北京市已于3月1日正式启用了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服务平台。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平台管理员收到后,按照调解组织的管辖范围,及时将案件分配至相关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并立即启动调解程序。
推动互联网与调解仲裁工作的深度融合,加快服务方式与业务的创新变革,不断开拓新模式、新领域,迎合了互联网时代劳动者维权的多元化需求,也为未来相关部门的维权服务工作提供了借鉴。期待这一创新举措成为劳动者维权的利器。
【题目预测】
今年1月,人社部发布了《关于在北京等七省(市)开展“互联网+调解”试点工作的通知》,北京市作为试点单位之一,选择海淀和大兴两个区推广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服务平台。该平台可以通过在线的模式进行劳动纠纷的调节,对于这种在线调解服务平台你怎么看?
【参考解析】
观点:人社局的这一试点,迎合了当前网络时代的这一大环境,可谓是创新之举。也是在解决公民劳动纠纷上的一种新突破,是我党服务为民,执政为民的体现。对此,我认为应该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在实践中发现和完善该平台的不足之处,以便于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积极意义:1.符合当前时代背景,是一种与时俱进的表现,利用互联网平台,符合当前互联网+政务的模式,是一种形式上的创新。2.在线处理劳务纠纷能够大幅度上政府办事效率,让政府更快的解决劳动纠纷问题,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得到实惠。3.在线处理还能够迎合很多目前年轻人的生活习惯,也是一次具有积极意义的普法行为,让更多年轻人关心劳动法,更好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利。4.也能够避免劳动者因为法律知识不足,产生误会而引发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产生冲突,有利于社会稳定。
不足:1.在线app或平台在技术上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一些特殊案例可能没有办法实行在线仲裁,反而让劳动者产生误会,不利于问题的解决。2.很多产生劳动纠纷的劳动者由于文化水平,或者年龄过大,并不会使用互联网平台,导致问题复杂化。
对策:1.继续加强该平台的建设,从技术上加强平台的各种功能,优化界面,以更直观的形式服务群众。2.在试点地区加大该平台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该服务平台的使用方法和功能,既能起到宣传作用又能起到普法的效果。3.对于线上平台配备相关的技术和信息维护人员,对于各种信息进行反馈,让该平台起到作用。4.线上和线下平台相结合,特殊问题要积极处理,不能过分依赖于线上服务平台,照顾好少数人的权利。
文章关键词: 公务员面试模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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