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京佳微信公众号: jingjiav   关注河南公务员考试微信公众号: henanjingjia
咨询电话: 0371-60998699/60198699 400-071-1689
地址: 河南省科技馆内京佳教育2号楼(花园路与丰产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
一、特招计划
郑州市2016年计划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151名,其中县级医疗机构研究生2名,乡镇卫生院本科生111名,专科生38名。专业岗位、名额详见公告后附件1。
二、特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三、特招对象和条件
(一)特招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大专生、本科生和研究生),择业期不限。报名时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和预防医学专业(其中预防医学仅限本科学历)。
(二)特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到县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
5.身体健康。
四、特招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上午9:00——7月27日下午18:00。
2.报名程序
考生登录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 www.zzws.gov.cn/)进入“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工作报名入口”,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考生照片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白、蓝底均可),jpg格式,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 130×160像素,30kb以下,清晰无变形。
3.资格初审:2016年7月20日9:00——7月28日17:00
考生报名后,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在2日内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2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4.打印准考证:2016年8月22日9:00——8月27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8月28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注明的地点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研究生和报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本科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为卫生专业技术基础知识考试。笔试不收取费用。
笔试成绩在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三)面试资格确认
1.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县(市)区特招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郑州卫生信息网公示。
2. 打印报名登记表
进入面试的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
3.面试资格确认
由各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实施。考生按照各县(市)、区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时,携带《报名登记表》2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
(四)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
由各县(市)、区编制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卫生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在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研究生和报名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的面试成绩直接计为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面试时当场宣布。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附拟聘用人员的报考登记表及相关资格证件复印件)报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示。
(五)签订合同
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合同情况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六)结果备案
各地将招聘结果以正式文件(含附件《2016年特招毕业生备案表》)报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备案表加盖当地机构编制部门、人社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公章。
五、注意事项
(一)特招毕业生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面试、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各地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县(市)区通知。
(三)相关待遇可参阅附件2:《关于转发河南省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卫〔2015〕142号)文件中的附件1《河南省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实施方案》。
(四)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特招资格。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1-67170835
监督电话:0371-67170808
2016年7月1日
文章关键词: 郑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