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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文件精神,现将宝丰县2015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人数
经省卫计委批准,本次全县共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31人,特岗全科医生3人(含中医),共计34人:
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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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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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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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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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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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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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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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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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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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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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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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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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口腔医学、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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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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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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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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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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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中医学、 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 专科生: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中医学、 中西医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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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岗全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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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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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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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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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报职位的工作任务,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医学院校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13年、2014年、2015年毕业生。
(二)特岗全科医生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报职位的工作任务,服从组织安排。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还应具有两年以上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鼓励城市业务水平较高、身体状况较好的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应聘,补助水平参照特岗全科医生。本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特岗全科医生招聘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特招生和全科医生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受党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0日—2015年10月14日。
2、报名地点:宝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楼人事股。
联系电话:0375-6589676。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毕业后两年择业期内暂无就业报到证的,可提供高校加盖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个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宝丰县2015年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同底版照片4张,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特岗全科医生: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第二条第1种情况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执业证、全科医生执业证;
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第二条第2种情况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资格证、省级相关部门培训合格证;
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第二条第3种情况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执业证。
已退休人员还须携带退休证。
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
(2)考生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聘用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领取准考证时间将在宝丰卫生信息网公布。
(二)考试
1.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
(1)笔试。笔试、印制试卷、阅卷及考试时间由全省统一负责,笔试由全市统一组织实施。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不再参加笔试,直接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有自动放弃,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由县人社局、县卫计委共同组织实施。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特岗全科医生:
特岗全科医生招聘不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出现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人员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受检人承担。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四)公示
在宝丰卫生信息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拟聘人员一经公示,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五)招聘确定的6名乡镇卫生院本科生去向(大营镇卫生院2人,周庄镇卫生院1人,石桥镇卫生院2人,李庄乡卫生院1人);18名专科生去向(大营镇卫生院3人,石桥镇卫生院4人,闹店镇卫生院1人,商酒务镇卫生院5人,李庄乡卫生院1人,观音堂卫生院4人)。
五、签订聘用合同和保障措施等相关事项依照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文件规定执行。详见宝丰县卫生信息网(网址:www.bfws.gov.cn。)
六、组织领导
本公告由宝丰县2015年医学院校特招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宝丰县2015年医学院校特招毕业生
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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