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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好“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工作(以下简称“特招”计划),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豫卫人〔2019〕43号)和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度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商卫〔2019〕28号)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度商丘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商丘市县(区)的公立医疗机构基层乡镇卫生院。
二、招聘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全日制应届和往届医学院校毕业生(本科生、专科生),往届毕业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应往届毕业生均不受地域(籍贯地和学习地)限制。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条件:
1、中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忠诚于党的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2、身心健康,符合招聘专业、学历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2018年(含2018年度)之前,参加“51111人才工程”、“369人才工程”已聘用人员和违约人员,不得参加报名考试,一旦发现取消其资格;
6、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专业及学历要求
(一)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7个专业,报考者需大专和本科学历。
(二)康复治疗学、护理学2个专业,报考者需本科学历。
四、“特招”计划分配
2019年度商丘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人数545人,其中乡镇卫生院本科生80人、专科生465人。详见下图特招计划分配表:
五、招聘工作流程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9年7月17日起市卫生健康委在商丘市人才交流中心、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官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预报名:2019年7月17日9:00至8月5日17:00前。2019年度商丘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考试网上报名。
网址:http://39.98.33.185/presqks/login.do?method=initLog&projectId=575考生按照《报名流程》和《考生网上报名操作手册》在网上进行申报。
1.注册用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登录页面先注册登录邮箱、设置登录密码、填写校验码后登录到报名界面。考生在网上注册的登录邮箱和密码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修改、查看、打印等操作的唯一识别依据,须妥善保管好,请确认邮箱为确实可用,以保证您丢失密码时,能收到我们发出的密码重置邮件。每个注册邮箱和相应的密码只能对应一个考生,不同考生不能用同一邮箱进行报名,否则将无法注册或者导致考生信息丢失。
2.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可参照《填表说明》,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并仔细核对;考生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必须准确。
3.上传照片: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应将本人照片上传。请认真处理上传照片,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确认,或影响考生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照片具体要求为:
(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
(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
(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三)现场确认时间:7月20日至8月5日。
1. 2019年7月20日到8月5日为各县区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的时间。请考生到各县(区)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报名和确认考试信息。市卫生健康委不接受个人报名。
2.注意事项: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凡未按期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四)资格审核:7月20日至8月5日18:00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各县(区)卫生健康委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认个人报名表信息无误后签字。
8月6日至8月9日市卫生健康委集中审核各县(区)考生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复印件);
2.报名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打印)各2份。无学历验证报告的学生不得报名。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8月15日9:00至8月22日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本次考试准考证由考生本人上网自行打印,使用A4纸黑白打印即可。阅读完毕后,请点击上方菜单栏中“填写/修改报名信息”按钮,开始填写/修改报名信息。
(六)考试时间:2019年8月22日上午实行人机对话形式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考生携带准考证与身份证经人脸识别后参加考试。
(七)成绩查询时间:2019年9月20日后考生在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上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八)面试。2019年10月20日前,市卫生健康委确定全市统一面试时间,各县(区)卫生健康委联合本地人社、财政、编制、纪检等部门组织考生进行面试并负责通知本辖区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对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可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
(九)2019年11月10日前各县(区)完成组织体检与考察。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并及时公布。
(十)2019年11月20日前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和用人单位完成结果备案、签订合同、办理录用手续。各县(区)卫生健康委、人社局、编办会签备案文件报市卫生健康委,然后向省卫生健康委上报工作总结和备案。
六、待遇保障
(一)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对特招的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每年年初拨付上年度特招生的补偿经费。
(二)纳入编制管理。用人单位有空编的,要优先解决特招生的入编问题,不受服务期限限制;用人单位没有空编的,可在市县事业编制总量内,按照“特需特办、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去编销”的原则,将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以及取得医学本科学历的特招专科生纳入人才编制管理,具体人才标准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乡联动”管理,既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也可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三)福利待遇。
1、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的特招毕业生,所在单位为其发放绩效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
2、对于服务期间暂未入编的特招生,纳入单位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
3、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在日后晋升职称时,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务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4、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专科生,为其提供必要的周转住房。
七、履约要求
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含国家规定参加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对违约人员纳入诚信档案管理。
八、其他事项
(一)特招工作费用由市县(区)卫生健康委承担。特招毕业生报名考试面试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二)填写报名表上的联系电话时,要登记经常使用的手机或固定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是因个人通讯原因联系不到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机会。
(三)特招考试没有考试用书,也没有委托任何一家社会代理机构组织相关的考试培训。
(四)上传的照片不得美颜、大小符合规格。
(五)本公告由商丘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0-3352187、3229110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019年7月9日
原文链接:http://www.sqrc.net/announcement/index.php?id=59
文章关键词: 商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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