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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洛阳孟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11人公告

2020-07-30 10:40:02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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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经孟津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并报请洛阳市委编办、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使用财政全供事业编制为孟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孟津县疾控中心)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20〕33号),现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和县纪委监察委的监督下,由 “2020年孟津县疾控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二、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招聘计划范围内,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

  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孟津县疾控中心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1名。具体招聘计划及专业要求详见《2020年孟津县疾控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年龄要求

  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学历要求

  报考人员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显示专业与招聘要求专业一致。

  2017年起招生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其他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5.政治可靠,思想进步,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及通知、公告等均在孟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engjin.gov.cn/)上进行公告、公示,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如本人错过相关事项,后果自负。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6日至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孟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盟大道西路61号)。

  3.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报考材料:报考人员需现场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按时毕业证明、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7)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照片4张,并如实逐项填写《2020年孟津县疾控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2)。

  咨询电话:0379-67089299(疾控中心)

  0379-67911598(人社)

  报名时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绿码,经测量体温正常登记后进行。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人社局、编办配合。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缴费

  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需缴纳考务费每人30元(现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可免缴考务费。拟免缴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报名时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交档卡原件、复印件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职位,核减相应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人员已交考务费。

  (四)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孟津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

  (2)在孟津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3)参加我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

  (4)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

  (5)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在报名时应一并上传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打印《孟津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孟津县委组织部出具的连续任职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证明(附件4);

  (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我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共青团洛阳市委、县(区)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5)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5)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的人员提交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6)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6)。

  报名时间截止,未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次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3.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5.本次考试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将在孟津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六)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笔试缺考、作弊和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办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成绩以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为考生面试现场成绩。

  (3)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聘职位人数,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聘职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孟津县政府网站予以公布,请届时登录查看。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阶段。

  (八)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对进入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7个工作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所有聘用人员必须在被聘单位工作满五年后方可流动。

  六、其它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本方案由2020年孟津县疾控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孟津县疾控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2020年孟津县疾控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20年孟津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4.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

  5.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6.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020年孟津县疾控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7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www.mengjin.gov.cn/html/1/151/164/217/267/449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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