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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精神,结合实际,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1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人员质量。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专业及名额
2021年全县公开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12名。县直医院7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乡镇卫生院5名,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岗位设置参见《镇平县2021年公开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职位表》(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以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所规定不符合招聘的人员。
(三)岗位条件及要求
具体条件及要求参见《镇平县2021年公开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职位表》(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媒体、公告形式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名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引导和鼓励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积极参加报名和应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前报考者要仔细阅读《2021年镇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1号公告》,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报考者误报、报错职位或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1、网络报名
应聘者应按照招聘方案公布的岗位及专业要求,在网络报名时间段内,登录网址http://zhenping.pzhl.net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必须一致。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报名前,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并签订报考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须全面了解职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因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网络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2日上午9:00-12月24日下午6:00。笔试缴费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25日下午6:00,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暂不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工作人员会在3个工作日内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结果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名人员,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请应聘者微信搜索或扫描公告底部二维码关注“镇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众号。招聘考试有关事宜均在“镇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众号内发布,不再一一通知,请及时关注。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依据报考条件,镇平县卫健委会同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纪委监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录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镇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要求
招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大于1:3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等于或小于1:3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仅为1:1的,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笔试加分条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镇平县“大学生村干部”计划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相应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满5年的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
(三)疫情防控
1、考生笔试面试和面试资格确认时的健康要求
根据省市部署,我县把疫情常态化防控放到招聘工作的第一位,严格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完全到位的前提下开展招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在参加考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期间必须提供“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上显示无异常。
(2)提供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3)所有考生均需下载打印、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在报名系统内打印),确保信息准确、属实,不得虚报、瞒报。
(4)在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全程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人与人之间间隔不少于1米,最大限度地避免近距离接触。
2、考生有以下情形不得参加考试和面试资格确认
(1)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
(2)不能提供开考时间前和面试资格确认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3)不能提供《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的;
(4)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不能参加考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
(5)考试和面试资格确认前14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次密切接触者);
(6)考试和面试资格确认前21天内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7)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8)面试资格确认和面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
(9)面试资格确认和面试前21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10)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参考。
(四)笔试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公众号发布通知。
笔试异地,异地评卷。考试内容为医疗卫生专业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符合加分应聘者的笔试成绩=原始笔试成绩+10分。
(五)面试
面试须知打印时间、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公众号发布通知。
1、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部门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异地,聘用异地考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思考和回答时间为1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按学历高低、面试成绩高低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予递补,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特招医学毕业生按总成绩依次确定岗位。
六、待遇
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聘用人员全部实行人事代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见习期期间,月工资按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有关待遇按照《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豫卫发〔2015〕2号)等相关规定实施,用人单位在空编的情况下,经考核合格的,优先办理入编问题。要认真落实“369人才工程”的有关经费补助待遇和相关优惠政策,保证各项福利待遇不受影响,并提供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七 、履约要求
2021年度招聘的特招医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特招医学毕业生在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未到签约或用人单位报到的、服务期未满擅自离岗等情况视为违约,记入个人诚信档案,退回补偿经费。
八、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二)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九、考务、体检费用
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笔试、面试的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体检费用按实际需要,考生自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面试考务费。截止到2021年12月25日下午6:00,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免缴笔试、面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报名时直接上传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明白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方可免缴笔试、面试费。
十、组织领导
镇平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县卫健委和县编办参与,县纪委监委派驻组负责全程监督,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如有未尽事宜,按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意见执行。
监督电话:0377--65617977
招聘咨询电话:0377—65995859
16637721036(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注:此次考试不任何参考书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附:附件1:镇平县2021年公开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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