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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焦作温县事业单位招聘71人公告

2017-12-25 08:54:20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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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并报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面向社会公开为政府工程审计中心等县直事业单位及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71名。为使招聘工作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保证整个招聘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单位、岗位、专业要求及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类别、专业类别、招聘人数和年龄等要求详见附件《2017年度温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专业)一览表》。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聘用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报考黄庄镇、番田镇、祥云镇、赵堡镇、武德镇、招贤乡、北冷乡岗位的限温县户籍(温县选聘的在岗硕士研究生报考的不受户籍限制);

  7、定向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年龄不限。定向招聘的对象为参加焦作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温县农村连续任职满一个聘期考核合格,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为正式在编人员的大学生村干部;

  8、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温县籍毕业生、参加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温县籍毕业生、温县籍或下派到温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温县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温县行政区域内接收安置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参加焦作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0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犯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报考;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包括合约期未满的订单定向生、特招医学院校生、特岗全科医生、小学教育全科教师、特岗教师);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办法

  报考者按照招聘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均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发布招聘方案

  本次招聘方案分别在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hajz.hrss.gov.cn)、温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wenxian.gov.cn)发布。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3日至1月9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温县人才市场(温县黄河路中段人民政府西50米);

  3、报名需要提交材料及费用: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证明;

  已就业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岗位限定温县户籍人员须同时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温县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证明;

  拟享受加分政策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的大学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和进社区服务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服务期满合格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在焦作市辖区服务的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焦作市及县(市)区两级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出具的在村任职工作经历证明,并进行加分登记,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加分,拟加分情况在温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报名缴纳考务费60元。农村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务费。报名时须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报名时需填写《温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进行数码照相和信息采集。

  4、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最低限定比例为3:1(其中定向招聘的大学生村干部最低限定比例为2:1),如达不到此规定比例,核减相应岗位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因核减不再招聘的岗位,通知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到和不愿重新申报的,退还所交考务费。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资料情况,由温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整个招考过程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其中报考广电局播音主持岗位的不进行笔试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以现场报名时通知为准,并在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和报名交费票据,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并签字确认。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在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查询。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和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在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如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如报考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其中报考广电局播音主持岗位的面试采取初试和复试的方式进行。初试和复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并在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①初试

  初试内容:(1)自我介绍;(2)定稿播报。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普通话水平、言语组织及口头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

  ②复试

  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进入复试对象,按参加初试人数的2:1进入复试。复试内容:(1)定稿播报;(2)模拟现场报道;(3)才艺展示。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普通话水平、言语组织及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及应变能力、对新闻题材的驾驭组织能力、上镜效果和应聘者的其它才能等。

  考试总成绩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出现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程序。如面试成绩也并列的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在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2、体检时间及要求。以体检通知书为准,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体检通知书参加体检。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上级有关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次递补。

  4、体检结果在温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若考察过程中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限定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二)报考人员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领取有关证件、通知和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招聘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1-6198581 0391-6195158

  附件1:2017年度温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专业)一览表

  附件2:温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温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2月15日

文章关键词: 温县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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