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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努力建设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河南省财政厅机关服务中心拟招聘工作人员2人、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拟招聘工作人员1人,具体岗位、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河南省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河南省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不在招聘范围内;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http://www.ha.hrs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河南省财政厅(以下简称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hncz.gov.cn)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统一招聘笔试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应聘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7年10月9日8:00至10月12日17:3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点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者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
2、资格初审结果查询。应聘人员于2017年10月10日8:00至10月14日17:3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7年10月10日8:00至10月12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7年10月12日17:30后,报考申请尚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和收费标准。通过应聘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7年10月15日8:00至10月16日17:30期间,通过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应聘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农村贫困家庭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办理免缴费用手续及需提交材料详见《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4、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应聘人员,于2017年10月25日8:00至10月27日17:30,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5、开考比例。职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相关职位招聘计划。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于2017年10月19日17:30前,可根据省人社厅招聘公告有关规定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6、其他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具体详情见《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本次考试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时间及安排。笔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8日(周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0:30 《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5:30 《公共基础知识》
考场设在河南省郑州市,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加分政策。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于11月6日至11月10日期间持相关材料到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人员情况将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集中进行公示。
(4)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可登陆河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前,参加面试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和学位证件、职称(资质)证书、职(执)业证书、工作证明等进行面试确认。
在面试确认中,逾期未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职位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形成的空缺,将根据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面试形式及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面试期间,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进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试总成绩公示
考试总成绩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生总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通过体检的报考人员即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表现,并严格对照职位招聘资格条件进一步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通过考察的拟聘人员,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河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省人社厅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按期聘任;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应当诚实守信,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考信息,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凡发现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报省人社厅备案。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招聘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本方案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咨询和监督电话: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371-69690289
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 0371-65802920
附件:河南省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doc
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主管部门:河南省财政厅
用人单位 |
经费供给形式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条件 |
备注 |
河南省财政厅机关服务中心 |
自收自支 |
管理岗(综合类) |
170101 |
1 |
人力资源管理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1987年10月9日以后出生,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
专业技术岗(综合类) |
170102 |
1 |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电气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987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电气工程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资质,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
|||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
财政全供 |
管理岗(综合类) |
170103 |
1 |
法律类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1987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
|
文章关键词: 河南省财政厅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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