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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调范围、岗位和数量
1、选调范围
全县行政机关和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政法专项编制人员)。
2、选调岗位和数量
县委办:选调5名文秘写作工作人员。
政府办:选调4名文秘写作工作人员。
纪委(监察局):选调6名工作人员,其中,文秘类专业2名,法律类专业2名,会计类专业2名。
组织部:选调8名工作人员。
巡察机构:选调4名工作人员。
党校:选调教师5名,其中,法律类和经济类教师各1名、政治历史哲学类(含非法律法学)教师3名,岗位性质为财政全供事业。
具体选调工作人员的岗位性质、数量以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1《西峡县部分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有关情况表》。
二、选调条件
(一)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业务素质优良,公道正派,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吃苦耐劳,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具有的理论水平和较高的文字写作能力。
3、与选调单位现职工作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其中:面向全县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选调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公务员身份(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面向全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选调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若是行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个人自愿,也可参加选调,考进后,转为事业编制。
5、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3、报名时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与办法
(一)发布公告
本实施方案经县委研究同意后,印发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并在本单位公布。2016年11月23日起在西峡党建网、电视台、行政中心等处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可由本人直接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单位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3日至12月8日
3、报名地点:县档案局三楼东(“四项机制”办公室)。
4、个人报名或组织推荐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⑴《西峡县部分单位选调工作人员登记表》1式2份(《西峡县部分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在西峡党建网(http://www.xxdjw.com)下载打印);
⑵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1式2份;
⑶报考公务员岗位的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备案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式2份;
⑷本人近期同版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并附电子版;
⑸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报考事业岗位时,须出具本人同意考进后转为事业编制的承诺书。
5、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资格审查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人员办理报考手续;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缩减选调岗位数量。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在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要求的,及时取消其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用闭卷方式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基础知识测试成绩×20%+写作能力(专业知识)测试成绩×80%。
⑴基础知识测试。按照选调岗位工作人员必备的知识和需具备的能力要求统一组织、考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⑵写作能力(专业知识)测试。重点测试文秘写作能力(相关专业知识)等。满分为100分。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县委党校采取试讲形式进行)。
按照笔试成绩按选调单位分岗位由高到低排序,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若最后1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3、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70%、面试占30%(说明:县委党校选调教师,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面试成绩通知本人,并在西峡县党建网上公布。
(五)确定考察对象
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5的比例,按选调单位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提出考察人选,若最后1名出现并列,一并进行考察。
(六)组织考察
由各选调单位分别组成考察组,对报考本单位的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全面考察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察德的表现、工作实绩、文秘写作能力和群众公认度等。
各选调单位要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程序、考察内容、考察责任、考察纪律等,并报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备案。考察工作结束后,各选调单位要形成书面考察工作汇报,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酝酿人选
由各选调单位听取考察情况汇报,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酝酿提出拟选调初步人选名单,若最后1名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初步人选名单确定后,单位盖章和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组织体检
体检按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确定人选
各选调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名单确定后,单位盖章和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公示和试用
在选调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没有问题的,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转移党组织关系。
(十一)办理调入手续
试用期满后,选调单位自行组织考核,经考核符合调入要求的,由各选调单位研究,办理调入手续。不符合调入要求的,安排回原单位工作。
报考巡察机构经录用的乡镇人员,其编制暂放原乡镇,待巡察机构编制调整到位后,办理调入手续;经录用的县直单位人员,实行抽人减编。
本公告,由本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附表:1.西峡县部分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情况表
西峡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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