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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公告

2014-12-06 14:29:45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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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经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方案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工作由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负责面试有关具体事宜。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

  拟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

  四、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

  五、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考官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外地具有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其他考官6名。

  六、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4年12月13日

  面试地点:濮阳市油田第十三中学教学楼

  面试人员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有关面试事项的公告。

  七、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设面试考场、候考室、休息室。

  (二)面试考场设考官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及警戒线、警戒区,实行封闭管理。

  (三)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培训。

  (四)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考场负责人、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导员、音像录制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五)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六)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等材料原件,按时到的面试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超过规定时间 30分钟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不再递补和重新组织面试,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八)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人员保管。

  (九)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十)保密员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考场,交给主考官。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全部回收。

  (十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十二)记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2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休息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十三)面试结束后,主考官、考场监督员、考场负责人在考场向本场考生宣布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进入体检考生领取体检通知单。

  (十四)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并与有关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八、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一)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名面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聘)用。

  九、考核、体检及录(聘)用

  考核、体检及录(聘)用等有关事项,按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的《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十、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濮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处理。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

  本方案由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93——6665586

  濮阳市卫生局 0393——6661593

  监督电话: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0393 ——6665562

  濮阳市卫生局纪检监察室 0393——6661529

  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4年12月5日

文章关键词: 濮阳市 精神卫生 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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