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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洛阳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我区畜牧防疫及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更好地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根据高新区畜牧兽医防疫检疫中心、乡镇卫生系统人员编制现状和实际工作需要,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市编办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高新区畜牧兽医防疫检疫中心、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和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高新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聘用一批知识新、能力强、学历高的优秀人才充实我区卫生系统,进一步改善我区卫生队伍结构,医疗卫生及畜牧防疫检疫水平。
三、招聘计划和报考对象
我区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财政差供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区畜牧兽医防疫检疫中心(事业编制、财政全供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相关条件详见《2014年洛阳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凡拟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为某专业类的,应试者所学专业应为《专业目录解释》(附件5)相应专业类中所涵盖的专业。
报考对象: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执业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9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拟聘用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4年3月24日上午9:00至3月27日下午5:00。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3月25日上午9:00至3月28日下午5:00。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
(三)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 30元,两科共6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
(四)农村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3月27日下午5:00前到高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2楼C区人事档案室)提交以下材料: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五)报名网址: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
(六)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14年4月9日上午9:00至4月12日上午9:0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七)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八)聘用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人员已交考务费。
六、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符合本次招聘职位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的政策:
(1)服务高新区的大学生村干部,截至2014年2月28日在村任职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者;
(2)服务洛阳市的“三支一扶”学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14年洛阳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组织部门出具的任职满2年(截止时间:2014年2月28日)考核合格的证明(见附件3);
(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4年4月1日—2014年4月2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3:00—5:30。
提交地点:高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2楼C区人事档案室)。
未在报名期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对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和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或免笔试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个科目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4年4月12日上午,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4.笔试成绩在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和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
5.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卷面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卷面成绩×50%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1)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提交材料
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2014年洛阳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一式2份(见附件4),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2014年洛阳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后):
a.本人有效身份证;
b.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c.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d.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e.已就业人员须另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加章)。
报考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相一致,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及审查结果在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和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上通知或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考察考生基本素质和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面试时间为15分钟,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面试满分为100分。
3.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人数,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其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和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考生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和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 (“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高低、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选。
八、体检
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的内容执行。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和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通知公告”栏目)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九、考察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统一分配(按总成绩从高到底顺序优先选择单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续聘),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所有被聘用人员必须在高新区基层卫生系统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
本方案解释权由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4319613
附件:1、2014年洛阳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14年洛阳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3、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
4、2014年洛阳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
5、专业目录解释
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7日
河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qq交流群:34281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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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洛阳事业单位招聘 洛阳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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