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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县扶贫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岗工作人员53人(其中:樊村镇6人、韩城镇3人、高村镇8人、锦屏镇8人、上观乡4人、三乡镇5人、香鹿山镇6人、赵堡镇2人、董王庄乡2人、莲庄镇6人、盐镇乡3人),充实乡镇政府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遵循公开、平等、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二、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纪委的监督下,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并负责具体实施。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拟招聘岗位,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
四、聘用职位、计划及报考条件
详见《宜阳县2018年政府购岗职位表》(附件1)。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至6月13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信息采集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宜阳县2018年政府购岗报名表》1份,粘贴近期免冠一寸彩照(见附件2)。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附报名表后):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毕业证及相应的学历认证报告(无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登记表的需提供学籍档案);
③2018年应届毕业生出具相关证明(见附件3);
4.缴纳考务费30元/科/人。报名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笔试、面试、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6.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原则上需达到3:1,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核减岗位数量。
六、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体检、考察,纪委全程监督。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⑴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
⑵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⑶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可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6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领取地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513房间
本次考试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根据本次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聘职位,其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聘职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3.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的内容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聘用环节。
因体检后出现职位空缺,可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5.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进行考察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者,根据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凡被聘用人员,要求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新岗位报到,不服从分配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金保人力资源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
3.聘用人员大专及以下学历工资标准为不低于175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185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1950元/月。同时可享受所在乡镇内部规定的与本乡镇其他工作人员一样同等补贴补助。另缴纳五类社会保险金(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女工生育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
八、其他
(一)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在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告”和“考试信息”栏目(http://www.hayiyang.lss.gov.cn)予以公示,不再采取其它方式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届时务必登录查看。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应聘的,应主动申请回避,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全程监督。
(四)未尽事宜及本公告解释权归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379--63089526
附件:
文章关键词: 洛阳市宜阳县政府购岗工作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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