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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郑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选聘教研和智慧教育发展中心专职工作人员13人公告

2018-07-19 11:28:35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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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打造“中部教育强区、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示范实验区、高品质创新教育强区”,推动高新区教研和智慧教育的发展,促进郑州高新区教育事业蓬勃发展,进一步完善教育服务体系,经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批准,拟面向区属中小学公开选聘教研和智慧教育发展中心专职工作人员13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学科及名额

  中学专职工作人员(9人):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政治1人、物理1人、体育1人、音乐1人、美术1人、信息技术1人。

  小学专职工作人员(4人):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科学1人(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可报科学)。

  三、选聘范围

  郑州高新区区属中小学在编优秀教师。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同等条件下,学校学科教研组长、市或区学科中心组成员优先考虑)

  3.具有的课程知识,熟悉学科课程标准、教材;具备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评价任务设计能力、数据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撰写能力。

  4.具有二级乙等及其以上的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及以上)。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任职资格: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同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6年及其以上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

  报考初中专职工作人员岗位:需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报考小学专职工作人员岗位:需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3.业绩条件(必须获得以下奖项之一):

  (1)特级教师;

  (2)省级骨干教师、省级优秀教师、省级优秀班主任、省教研室组织(与报考学科一致)的观摩课或示范课、优质课二等奖及其以上获得者;

  (3)郑州市骨干教师、郑州市优秀教师、郑州市优秀班主任、郑州市教研室组织(与报考学科一致)的观摩课或示范课、优质课一等奖及其以上获得者;

  (4)地市级以上老师、学科带头人、学术技术带头人、教研室组织(与报考学科一致)的优质课一等奖及其以上获得者。

  五、选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召开区属各中小学校长会议,公布选聘公告。选聘过程中的相关补充公告、通知及公示等及时通知到各校。

  (二)宣传动员

  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各学校要通过召开全体教师会或其它方式,将此《公告》传达给各位教师,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7月19-20日、23-24日,共四天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社会事业局第三会议室。

  4.报名时携带:

  (1)网上下载填写《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2018年面向区属中小学公开选聘教研和智慧教育发展中心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填写至“本人承诺”一栏,正反面打印,并粘贴好照片,另外需准备1张1寸同底版正面免冠证件近照);

  (2)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及其它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以上原件及复印件按照(1)(2)(3)顺序装订。

  5.资格审查:根据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特殊情况报请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所有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单,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未按要求参加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面试形式:采取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试讲和答辩共计25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15分钟占分值80分,答辩10分钟占分值20分。

  (五)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在考察过程中,如果因选聘人员本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岗,按面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岗位设置为教育系统专项岗。新选聘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教研和智慧教育发展中心专职工作人员;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一)报考人员未按照选聘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选聘人员在选聘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四)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371—67991178

  附件: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2018年选聘教研和智慧教育发展中心专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18年7月18日

文章关键词: 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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