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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及所辖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专业人才20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郑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岗位表》。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备报考相关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且符合相应岗位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岗位条件要求。报名时要求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
(三)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自律意识强。
(四)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本科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7年3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3月1日后出生)。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5.报考人员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专业人才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相关公告、通知及公示在郑州高新区网站(https://www.zzgx.gov.cn)发布。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网站
郑州高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82.156.31.140:9012)。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3月5日9:00—3月7日18:00。
报名时间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考生视为报名失败。
(3)报名要求
考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后上传报考岗位所需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PNG格式。图片大小宽为295像素,高为413像素,像素大小5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考生上传的电子证件照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核。
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考生须签订报考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个人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须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院校名称、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
2025年3月5日9:00—3月8日18:00,工作人员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考人员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
3.网上缴费
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考务费60元(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的,可免缴考务费),缴费时间截止至2025年3月9日18:00。缴费后,请及时查看缴费状态,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在缴费完成后,于2025年3月9日20: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http://82.156.31.140:9012),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3月13日09:00至3月15日18:00,自行登录原报名网站(http://82.156.31.140:9012)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如考生未按照规定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的,将不得参加本次考试,不予退回报名费。
6.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此岗位招聘名额核减直至取消,核减招聘名额重新分配至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对于岗位取消的报考者可在岗位核减通知公布后1日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考试费用。
(2)报名前,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须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误报、错报岗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如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咨询。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招聘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应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刻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博士研究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照相同专业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计算;如选择参加笔试,其笔试成绩必须以本人笔试考试分数为准。
笔试结束需妥善保管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及面试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2.面试。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出现末位成绩并列超出限定比例时,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郑州高新区网站公布。
(1)面试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参加现场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须提交的材料包括: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③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④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同底版);⑤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⑥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出具主管部门加盖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2)逾期未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考生隐瞒本人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经查实直接取消其应试资格。
(3)同一岗位因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造成达不到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依次递减直至取消。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等。考生的面试成绩在本面试室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如某个岗位因报名人员过多,在多个面试室进行面试,则面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加权采用二次平均法。如某个岗位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该岗位无法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室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郑州高新区网站发布。
(三)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和河南省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及工作流程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郑州高新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出现考生放弃的情况,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的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派遣制管理。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月工资参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人员有关规定执行,按照郑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五险一金”。
四、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三)拟聘用的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郑州高新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四)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拟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七)招聘过程中的岗位核减调整、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人员、考察人员等内容均在郑州高新区官网(https://www.zzgx.gov.cn)公示。
(八)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371-67999981
监 督 电 话:0371-67997305 0371-6799261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9985398
附件:1.郑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岗位表(管委会内设机构岗位)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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