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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开封兰考县选派全科网格员206名公告

2018-11-06 10:15:06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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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统筹利用各类编制资源,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鼓励引导人才向边远贫困地区和基层流动”的精神,盘活既存编制资源,激活人力资源,根据《中共兰考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服务基层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兰改发〔2017〕11号)和《关于做好试点街道(乡镇)网格员队伍组建工作的通知》(汴基治办〔201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选派一批自筹差补编制人员组建街道社区全科网格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派计划

  本次计划选派206名全科网格员,具体选派岗位及计划为:兰阳街道115人、桐乡街道72人、惠安街道16人、玉兰社区3个。

  二、选派对象及条件

  (一)选派对象

  本次选派对象为:纳入兰考县政府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差补和在编自收自支工作人员(卫生系统的医院和卫生学校除外)。

  (二)选派条件

  1.男年龄48周岁以下(1970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档案为准),女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档案为准);高中及以上学历。

  2.稳定脱贫奔小康驻村工作队员,经县委组织部核销驻村资格后,方可参加选派。

  (三)选派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其它要求;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基本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在事业单位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5.兰考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全供在编在岗的;

  6.已经被选派或招聘选派后自动放弃不足一年的;

  7.国家和我省、市、县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三、选派报名程序

  (一)发布选派信息

  选派信息通过兰考就业网(www.lkjy.gov.cn)、微信公众号“兰考就业”(lankaojiuye)发布。

  (二)报名

  1.报名人员应于2018年11月5日至11月8日期间向本人编制所在单位申请报名,填写《兰考县公开选派人员报名表》(可在兰考就业网www.lkjy.gov.cn下载),单位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主要负责人把关签字,并对资格初审结果负责,单位同时将初审合格人员资料报送县编办进行编制审核。

  2.报名人员持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11月8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现场报名地点: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一楼大厅

  现场报名需要提供以下资料: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单位及县编办审核的《兰考县公开选派人员报名表》1份,近期同一底版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考务费。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派全过程,参加选派人员必须保证其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派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参加选派人员个人承担。

  五、选派考试程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如果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超过本次选派计划,则该岗位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如果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本次选派计划,则该岗位需要进行简单的笔试,笔试后按规定进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党建、廉政、法律和相关业务知识等。笔试为一套综合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在兰考就业网、微信公众号“兰考就业”上公布。根据笔试成绩,按选派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论任何原因,造成面试缺额的,均不递补。

  笔试由兰考县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兰考就业网和微信公众号“兰考就业”。

  (二)面试

  面试形式为简单面试,主要测试选派人员工作态度、综合能力以及身体条件能否适应所报岗位的工作。面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面试结果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选派对象,也不再递补。

  六、选派人员录用

  面试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为选派人员政治思想表现、工作表现和道德品质,同时审查其有无违法犯罪及违纪违规行为。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选派资格;对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选派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选派人员待遇和管理

  本次选派人员的待遇和管理按照《中共兰考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服务基层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兰改发〔2017〕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要求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派的全过程。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其选派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二)考生在选派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凡考试期间有替考、作弊等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其本次选派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选派考试。

  (三)在选派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九、其他

  (一)公开选派期间有关信息发布、考试通知、成绩公布、拟选派人员公示等事宜,均通过兰考就业网、微信公众号“兰考就业”公布、公示,请报名者及时登陆查询。

  (二)本次公开选派由兰考县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371-23301579 兰考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371-26992781 兰考县监察委

  (报名咨询拨打报名咨询电话,投诉举报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兰考县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

  2018年11月2日

  附:兰考县公开选派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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