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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病休、病退政策是如何规定的,岗位还保留吗

2019-03-28 17:49:59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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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事业人员生病,不能或者不适合从事目前岗位的工作,有两种解决办法。一种是生病后痊愈,但身体没有恢复,虽然不能从事当前岗位的工作,但却没有失去工作能力,或者没有完全失去工作能力。这时候,组织人事部门就会根据个人身体条件,调整其岗位,或者由单位自行调整,选择适合其身体条件的工作岗位。

  另一种是因病失去工作能力,或者失去主要工作能力,无法继续从事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按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病休、病退政策,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病休,待彻底痊愈后上班。长期请病假人员,应由所在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从第三个月开始,扣发部分工资,并扣发所有要求在岗人员才能享受的绩效或者奖金、津贴。工作人员病愈后要求恢复工作的,经定点医疗机构证明身体确已康复方可恢复工作,并按其实际情况,安排在原岗位工作,或者另行重新安排。

  因病确实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并经医务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属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交由社保部门保障。

  这一段时间网络上最火的流浪大师沈巍,据报道是上海某区审计局职工,是公务员身份。虽然十几年没有上班,但其单位并没有停发其工资待遇。根据沈巍个人所说,每月有两千多元的工资。这明显不是上海公务员在岗人员的薪酬水平,是按病休或者病退人员给予的工资,并不是违规“吃空饷”,是按规定体现机关事业单位的人文关怀。

文章关键词: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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