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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全供事业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调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选调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选调岗位与人数
窗体顶端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下属事业单位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0名(原则上分配到区直相关部门)。
四、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1.三门峡市级及以下行政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愿意放弃公务员身份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2.三门峡市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全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参加选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两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本人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信息不实的;
6.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辖区内在编在岗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与办法
选调程序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调动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5日—2019年7月5日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以照片或扫描件(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6M以内,2 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0kb以下)形式发送至邮箱smxssfqzzb@163.com。邮件主题固定为“XXX(姓名)选调报名材料”。
3.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电子版;③本人毕业证(有多个教育经历的,要提供全部学历证书);④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多个教育经历的,要提供全部电子注册备案表);⑤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⑥《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⑦《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位证明表》。
4.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社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及时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及时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到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社局进行现场确认。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严重舞弊行为,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确保竞争前提下,经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比例开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全过程。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被选调人员的仪容仪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选调人数1:1.2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因自愿放弃产生选调缺额的,可在报考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察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选调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看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党风廉政、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因自愿放弃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公示与调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选调人员到选调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有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办理手续,回原单位工作。
(六)相关待遇
选调人员选择报考职位时不区分职务层次,选调后应服从组织安排。原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且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择优安排到副科级领导岗位。
六、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和任职回避。
(二)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本次选调工作的岗位、人数、条件、工作程序和结果,同时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局)参与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398-2751027(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局))
七、本次选调工作由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选调工作确定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网站(http://www.smxsfq.gov.cn)作为专用网站,公开选调的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等有关事宜均在该网站公布或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查阅有关信息。
咨询电话:0398-2751976
附件:
2.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位证明表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4日
文章关键词: 三门峡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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