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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取消编制,在职人员将何去何从?

2019-08-12 17:13:44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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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在2011年4月,国家就确定了一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共涉及到超过126万个机构,4000余万人。该表预计到2015年,中国将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到2020年,中国将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我国约有126万个事业单位,涉及到4000多万的事业单位人员。根据规定:

  2018年底前,对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效益好的全部转企。

  2020年底前,对于效益差的企业将全部退出事业单位序列,这部分人将不再占用事业单位编制!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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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职人员将何去何从?

  1、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安置

  "事"指职能,"编"是编制,"人"是人员,意思是连人带编一起随职能整合,职能整合到哪里,人员编制一起调整到哪里。

  事业单位整合或者撤销,其行政类职能划归相应的行政机关承担,由于行政机关行政编制总量控制,不能随职能大批量转换整合进来的事业编制,机关又不允许混岗混编,使用事业编制,因此,行政类职能整合到机关,原来承担职能的事业人员和编制,随职能转换为行政编制的可能性基本没有。

  只有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公益服务职能剥离整合后,人员编制可以随同职能整合到新的事业单位,个人身份和编制类型不发生改变。

  2、招聘的合同制管理人员自主择业

  《机构编制法》颁布实施后,不允许出现法律规定之外的编制类型,再加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将生产经营类职能改企经营,推向社会,因此,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类编制将在2020年底之前撤销,不再成立和使用。

  而所有合同制管理的自收自支人员、合同工、临时人员等编外管理人员,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领取经济补偿后,自主择业,或者随企改制,安置到新成立的企业。

  3、临近退休人员可提前交由社保部门接管

  机构改革中,以提前退休政策为基础,提出了对临退休人员的安置方案。提前退休的政策各地执行政策基本统一,都是“工勤人员工资满20年、干部工作满30年,距离退休不足5年,可以申请提前退休”,特殊工种人员年限可放宽至8—10年。

  在机构改革中,虽然目前还没有关于领导干部恢复提前“退居二线”的说法(领导职数大量减少,退居二线的政策也不是就彻底没有重新使用的可能),但却明确提出了“临近退休人员可以提前交由社保部门接管”。

  高校、医院不再纳入编制管理?

  除此之外,想必还有很多人关注的是医生和教师编制的取消。

  2016年,人社部在2016年度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提出,将“研究制定高校、公立医院不纳入编制管理后的人事管理衔接办法。”这一工作安排出来,也就表示未来公立医院和高校将面临全面取消编制的问题。

  所谓“不纳入编制管理”,按照人社部的解释,就是取消事业单位编制,但保留事业单位性质。而之所以要保留事业单位性质,主要是考虑到高校、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不能完全推向市场化,还要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在全部取消事业单位编制之后,未来高校和公立医院将会实行全员合同聘任制。

  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公益类事业单位

  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包括:教育、科研、文体、卫生、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这类事业单位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区分情况、施策。

  比如,此前热议的医疗和教育两个领域。这两个领域涉及800多万公立医院编制人员,230多万的高校在编人员,占全国事业编人数的三分之一。目前,高校和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正在试点保留事业单位属性,但取消事业编制的改革。

  在全部取消事业单位的编制后,未来高校和公立医院将实行全员合同聘用制,让事业单位真正成为干事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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