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京佳微信公众号: jingjiav   关注河南公务员考试微信公众号: henanjingjia
咨询电话: 0371-60998699/60198699 400-071-1689
地址: 河南省科技馆内京佳教育2号楼(花园路与丰产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
质量互变规律作为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之一,作为易考、常考考点,经常出现在我们的考试中,那我们就来看一下,质量互变规律的考查方式。
1.质、量、度的含义
量变是一种渐进的、不的变化,是在原有度的范围内的变化,它不改变事物的根本性质,因而也称渐变。如我们烧开水的这个过程,水温在逐步上升时,依然是液态水的状态,表面没有发生大的波动性。量变体现了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人们经常看到的统一、平衡、相持和静止等,都是事物处在量变过程中呈现的面貌。
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一事物变为他事物。质变是事物超出度的界限的变化,是事物的变动状态,是事物连续性的中断,因而又称飞跃、突变或革命。
度是质和量的统一,是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限度。
2.质变和量变的含义及辩证关系
①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开始一个新的发展过程。在许多的古文中均可体现这一点:水滴石穿;一趾之疾,丧七尺之躯;蝼蚁之穴,溃千里之堤。而对于这些,为什么水会“穿”石、躯“丧”、堤“溃”?但其中我们为什么却只能看到“水滴”却不见“石穿”?因为,量变是只有达到范围和限度才会发生质变的。
②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在质变中有量的扩张,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着部分质变。邓小平关于发展国民经济“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是量变质变规律的具体运用和体现,每一步都是属于量变,然而量变当中是有质变的扩张,成为一个阶段性的量变,三步完成实现了总的质变。
3.方法论意义
①重视量的积累。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必须首先从量变开始,没有程度的量的积累,就不可能有事物性质的变化,就不可能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②不失时机地促成事物的飞跃。事物的发展最终是要通过质变来实现的,没有质变就没有发展。所以,在量变已经达到程度,只有改变事物原有的性质才能向前发展,我们就要果断地不失时机地突破其范围和限度,积极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③坚持适度原则。由于量变只有在的范围和限度之内,事物才能保持其原有的性质,所以,当我们需要保持事物性质的稳定时,就必须把量变控制在的限度之内。做事情要注意分寸,掌握火候,坚持适度的原则。
那我们了解了质量互变规律的概念、关系以及方法论的意义,希望大家在课下多多练习,熟练应用,取得一个好的成绩。
文章关键词: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哲学——质量互变一点通
上一篇: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浅谈犯罪的主观方面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