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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郑州市二七区引进优秀人才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2021-05-21 11:45:48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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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郑州市二七区2021年引进优秀人才公告》规定和安排,现对参加郑州市二七区2021年引进优秀人才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5月29日(周六)

  上午:8:00至12:00,审查城乡规划建设岗、金融经济岗。

  下午:13:30至18:00,审查信息管理岗、生态园林管理岗、公共卫生岗、公共管理岗、党建研究岗。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郑州市二七区政通路小学(郑州市二七区政通路与淮南街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

  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证件材料

  1、《郑州市二七区2021年引进优秀人才报名表》1份、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表》1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及证明材料

  (1)国内高校2019、2020年毕业生:本科阶段和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效验证期内的《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国内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本科阶段的学历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效验证期内的《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份)。

  对于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学校证明原件,并在资格审查现场签订《承诺书》。

  (3)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本科阶段和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本科阶段是国内高校毕业的,应同时提供有效验证期内的《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就业报到证(或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报到证复印件)或人事代理合同。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5、有工作单位的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1参考模板)。

  6、填写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2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模板),均须本人签字后,将原件交至现场资格审查工作人员。

  7、近期免冠1寸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并在背面标注考生姓名。

  8、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及获得的奖励、荣誉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现场审查原件,除报名登记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学校证明留存原件外,其余资料留存复印件,考生应将需要留存的资料按以上顺序装在档案袋里,档案袋上标明报考岗位及名字。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到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得由他人代替。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避免人员扎堆,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要严格按照所报岗位的审查时间进行现场审查。逾期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按照自动弃权处理。

  2、引进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的全过程。考生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现场资格审查期间,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或提供材料与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不符的,经确认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引进资格。

  3、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现场领取《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告知单》并妥善保管。相关面试事宜将在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erqi.gov.cn)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通知,并按照通知要求参加面试。

  四、疫情防控要求

  1、广大考生提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考生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要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2、考生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前,应接受体温检测、扫码,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体温查验<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生相互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本次现场资格审查,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前21天内有境外或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或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在观察期的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现场资格审查。

  4、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

  郑州市二七区2021年引进优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www.erqi.gov.cn/notice/5024701.jhtml

  相关阅读:2021年郑州市二七区引进优秀人才5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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