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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如何区分抢劫罪、抢夺罪和盗窃罪

2021-07-06 16:06:29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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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劫罪、抢夺罪和盗窃罪是刑法中常见的侵犯财产权的罪名,同时也是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常考的罪名。但在事业单位考试中,同学们往往会混淆这三者罪名。而我们要准确地区分三者罪名,需从三方面入手。

  一、明确考察方式

  有关抢劫罪、抢夺罪喝盗窃罪的知识点的考察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识记型考察方式:一般会是给出某个概念,问属于哪种罪名(考察频率较低)

  (二)案例型考察方式:一般是给出个小案例,问属于哪种罪名(主要考察方式)

  二、深入分析抢劫罪、抢夺罪和盗窃罪的区别

  在事业单位考试,抢劫罪、抢夺罪和盗窃罪是常考罪名,同学们想要清楚的认识这三者之间的区别,一方面要了解三者的概念,另一方面分析三者的构成要件。

  (一)抢劫罪、抢夺罪和盗窃罪的概念

  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抢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开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抢夺的行为。

  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

  从以上表格可知,抢劫罪、抢夺罪和盗窃罪最大的区别在于三者的客观方面明显不一致。因此,在事业单位考试中,要分析题干中犯罪行为人的客观方面,即分析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模式。若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足以压制对方反抗,强行劫取公私财物,构成抢劫罪。若行为人单纯的强行抢夺公私财物,这构成抢夺罪。若行为人通过平和手段转移他人占有,这构成盗窃罪。

  【例题展示】刘某以请客为名用酒将李某灌醉,然后扶李某到一偏僻无人处,将李某的钱包(内含人民币100元)拿走,刘某的行为构成:

  A.诈骗罪

  B抢劫罪

  C.侵占罪

  D.盗窃罪

  【答案】B。解析:抢劫罪的手段行为包括暴力、胁迫以及其他行为。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强制。例如殴打、捆绑、禁闭、伤害,直至杀害。胁迫,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以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恐惧而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出财物或任财物被劫走。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例如,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使用催眠术或用毒药毒昏等,致使被害人处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状态。而题干中刘某灌醉李某,该行为足以压制李某反抗,属于对人暴力,然后拿走财物,属于对物暴力,因此刘某行为构成抢劫罪。故本题答案为B。

  三、转化型抢劫

  前面提到抢劫罪的行为模式一般表现为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足以压制对方反抗,强行劫取公私财物。但抢劫罪存在着两种转化型抢劫:

  1.携带凶器抢夺,构成抢劫罪。

  2.转化型抢劫: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构成抢劫罪。

  【例题展示】甲因爱慕虚荣想要一部新款苹果手机,但自己没有相应的经济能力,经过一番斗争后意欲上街抢劫,为了增加震慑效果专门买了把匕首时常插在腰间,经蹲守发现在手机店上班的乙符合条件,便趁乙下班独自回家时上前抢夺乙的手机。乙由于身材瘦弱,甲最终得逞。期间甲并未使用匕首相威胁。在本案中,甲的行为:

  A.构成抢夺罪

  B.构成抢劫罪

  C.属于牵连犯

  D.抢夺罪和抢劫罪竞合

  【答案】B。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定抢劫罪。题干中甲将匕首插在腰间,在乙回家途中抢夺乙的手机。虽然甲未使用匕首相威胁,但是匕首属于凶器,甲的行为属于携带凶器抢夺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故本题答案为B。

  综上所述,要区分抢劫罪、抢夺罪和盗窃罪,则需准确理解三者的概念。深入分析三者的构成要素,得出区分三者的关键点是把握三罪的客观方面:抢劫罪是对人和对物构成暴力,抢夺罪仅对物产生暴力,盗窃罪采取平和方式。同时,在事业单位考试中,不要忽视两种转化型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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