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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清丰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经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清丰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2年清丰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胜任工作岗位的能力,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
(3)热爱开发区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开拓、创新、奉献精神;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拟聘用岗位的资格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适合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清丰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清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岗位和要求报名,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报名应提供以下材料:
1、《2022年清丰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一式两份,粘贴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并提供同版2寸电子版照片,注明姓名和单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名地点:清丰县企业服务中心7楼7010。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7日至7月2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不满3:1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超过3:1的,组织笔试。
如岗位报考人数不超过招聘人数,核减招聘计划。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考试时间是120分钟(9:00-11:00),报考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
笔试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清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
笔试成绩在清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清丰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
(五)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为1: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满分100分,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
面试评委全部从外地聘请,采取现场打分计分,面试结束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时,如岗位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个人总成绩在清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清丰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面试考点公布。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地点在招聘网站上公布。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聘用单位组成考察组,采用函询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期间不能按时提供人事档案和相关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
(九)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清丰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开发区改革后同等在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等。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考试范围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人员无编制,工资待遇包括基础薪酬和绩效薪酬,按开发区同等职位人员进行考核、兑现待遇。
(三)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若在报名资格上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清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清丰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微信公众号为本次公开招聘的网络平台,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平台进行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到人。考生要在报名后密切关注上述网站,以免错过笔试、面试等有关事项。未按时、按要求参加有关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393-7219998
监 督 电 话:0393-7578518
附件1、清丰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清丰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清丰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
清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www.qingfeng.gov.cn/show.asp?id=1000001509&class=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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