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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对法理学谚语解读不正确的是:
A.法不阿贵,道不绕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执法公正
C.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所有权归属
D.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德治是法治的基础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法理学知识并选错误项。“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的意思是,只有善德不足以处理国家的政务,只有法令不能够使法令自身发生效力。这体现的是德和法的局限性,强调要把德治和法治相结合,并没有体现“德治是法治的基础”。表述错误。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指的是法律即使是对高贵的人,有权势的人也不徇情。形容执法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表述正确,不符合题意,A项不当选。
B项:“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指的是凡有关法度之事,掌握起来不能不公正,强调执法要公正。表述正确,不符合题意,B项不当选。
C项:“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指的是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表述正确,不符合题意,C项不当选。
2.在法律实施过程中,有关机关因个案及社会发展的需求,对法律进行解释。关于法律解释,下列哪种表述是错误的:
A.只有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有权对法律作出有效解释
B.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国家安全机关行使公安机关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的决定》属于立法解释
C.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属于行政解释
D.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属于司法解释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法理学知识并选错误项。法律解释,是指对法律和法规条文的含义所作的说明。依据解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三类:
(1)立法解释。指国家立法机关对自己制定的法律、法规进行的解释。它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的解释;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自己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解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其他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对自己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解释。
(2)行政解释。行政解释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时,对有关法律、法规如何具体应用问题所做的解释。
(3)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对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规的问题所做的解释。它包括:审判解释;检察解释和审判、检察联合解释。
可知除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外,行政机关也有对于法律的解释的权利。A项错误,但符合题意。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全国人大常委会属于立法机关,它所做出的解释属于立法解释。B项正确,但不符合题意,当排除。
C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属于行政机关,它所做出的解释属于行政解释。C项正确,但不符合题意,当排除。
D项:人民法院属于司法机关,它所做出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D项正确,但不符合题意,当排除。
3.下列属于法律制裁的是:
A.某党员因违反党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B.某公司职工因违反公司规章被通报批评
C.某私企职员李某因侵占单位资金,被单位开除
D.杜某因骑车不慎,撞伤他人,被法庭判决赔偿300元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法理学的基本概念。法律制裁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对责任主体依其所负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惩罚性或保护性强制措施。只有当责任人不主动承担法律责任、需由特定国家机关凭借国家强制力追究其法律责任时,才称为法律制裁。根据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的性质不同,法律制裁可以分为司法制裁(包括民事制裁、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违宪制裁。题干中杜某被法庭判决赔偿300元是国家机关实施的惩罚性措施,属于法律制裁中的司法制裁。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某党员因违反党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出的,是党内法规,不属于法律。A项错误。
B项:某公司职工因违反公司规章被通报批评,是根据公司内部规章做出的决定,也不属于法律,B项错误。
C项:李某因侵占单位资金被开除,属于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做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不是由国家机关做出的。C项错误。
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指导原则,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五个方面,其价值追求是:
A.依法治国
B.执法为民
C.公平正义
D.服务大局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法的价值和作用。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1)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与发展目标。
(2)执法为民——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在法治上的必然反映。
(3)公平正义——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价值追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4)服务大局——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由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所决定的。
(5)党的领导——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和强大推动力量。
五个方面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体现了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5.下列属于国务院行使职权的是:
A.监督宪法实施
B.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
C.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D.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根据《宪法》第八十九条,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所以,“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属于国务院行使的职权。B项符合题意,当选。因此,选择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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