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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郑州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郑州市惠济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选拔高素质人才,为推动惠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 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 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
6. 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如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满2年);
7. 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计划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2024年郑州市惠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 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与区纪委监委现职人员有夫妻关系的、直系亲属为同级党委管理或上级党委管理的干部的,以及有其他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社会关系和工作经历的人员;
6.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有关说明
1. 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2. “年龄”表述中的“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uiji.gov.cn/)发布。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6日9:00—8月22日17:00。考生登录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http://www.eta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后上传报考岗位所需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PNG格式。图片大小宽为295像素,高为413像素,像素大小5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上显示的信息如实填写,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16日9:00—8月24日17:00。考生提交报名信息1日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完善报名信息或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提交审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8月25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应聘人员需缴纳考务费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须在2024年8月30日9:00—9月1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如应聘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将不能参加笔试和面试资格确认。
(六)注意事项
1.若某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3: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核减直至取消。报考者可在网上报名结束后3日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2.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如果本人不符合招聘报名条件仍进行了网上报名,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务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
2.笔试采取统一,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5.笔试结束需妥善保管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及面试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6.笔试加分条件及审核
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参加招聘的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①本人任职所在的区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③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本人入伍通知书。③本人退伍证。④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
以上加分材料需于2024年9月2日上午9:00—12:00到惠济区实验小学北门(惠济区开元路39号)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资格确认
1.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各岗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环节。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在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因个人原因逾期不到面试资格确认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进行面试资格确认:①笔试准考证;②本人有效身份证;③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④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放宽条件人员还须提供由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工作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x年x月至x年x月在x省x市x县(区)x镇(街道)纪委监委xx部门工作,并加盖纪委、监委公章。
3.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试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同一岗位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能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4.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人员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或与网上报名时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证件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3.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室的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同一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三)因体检出现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等条件下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优先进入体检。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一般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及待遇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三)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惠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及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招聘网站查看招考信息,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的、影响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拟聘用的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本次公开招聘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专业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
(六)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3639072 监督电话:0371—6363987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惠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专班
2024年8月7日
附件_1:2024年郑州市惠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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