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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4〕266号)等规定,河南省省直保健服务中心参加2025年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开展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结合实际情况,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河南省省直保健服务中心为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博学路与金水路交叉口,其主要职能为:承担省直保健对象的健康评估、健康预警、健康档案管理和保健卡办理等工作;具体落实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医疗卫生安全保障任务;协助完成保健对象保健服务、巡诊随诊工作,协助做好省直保健统筹金使用工作;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和保健科研工作等。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指导下,由保健局和省直保健服务中心成立联合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笔试和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本次招聘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2025年统一组织的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河南省省直保健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四、招聘人数和条件
根据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2025年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岗位信息表(省直系统)》。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2.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3.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及笔试
1.公告发布、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及笔试等相关工作安排,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公告为准。
2.笔试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二)面试
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总成绩及时在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s://wsjkw.henan.gov.cn/)公布。
进入面试的应试者,应在面试前参加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确认和资格审查时,应试者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应试者应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所应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本人资格条件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主动放弃面试的应试者,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核实记录为准。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按主动放弃处理。
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确认,并发布面试确认递补公告。
应试者应结合报名环节签订的网上报名协议,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试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论坛、微信、微博、抖音等互联网平台传播。面试时,应试者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按主动放弃处理。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要求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时公布。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参加体检人员应当提交入职承诺书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中心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中心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按照《入职承诺书》予以处理。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以河南省省直保健服务中心发布的信息为准。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s://wsjkw.henan.gov.cn/)。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要求和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六、待遇情况
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
咨询电话:
河南省省直保健服务中心:0371--66868595
监督电话: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0371--69690394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0371--85961108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纪检:0371--8596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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