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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关于统筹安排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289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4〕266号)等规定,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参加2025年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中心简介
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同乐路9号,为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省会郑州唯一的采供血机构,担负着省会郑州医疗单位临床用血供应任务,是集安全供血、质量控制、输血科研、信息交流、人才培训、技术指导等职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化血液中心;先后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状”“河南省群众满意的医疗机构”、卫生健康行业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首批“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
中心现有职工45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91人,具有高级职称40余人,博士学位者2人;中心拥有一批优势科研平台,现有中华骨髓库HLA高分辨分型确认实验室(我省唯一经中华骨髓库授权的HLA高分辨分型确认实验室)、血液筛查实验室、河南省血液安全研究所、质量控制实验室、血型研究实验室等多个标准化实验室,配备有全自动血液安全筛查系统、核酸检测系统等先进的仪器设备,为临床用血安全和中心科研发展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中心新址位于郑州航空港区中原医学科学城,占地面积102亩,为中原医学科学城“两院一中心”建设的重要组成单位,是中原医学科学城“医教研产资”五位一体布局的重要载体,是“医疗园区”的核心内容,也是创建国家创新高地和重要人才中心的有力支撑。2025年10月我中心将整体入驻航空港区新址,建成投用后将全力打造“研究型血液中心”和“全国一流血液中心”,并逐步建成集全国区域血液安全中心、全国血液安全储备中心、全省血液应急联动保障中心、全省血液集中检测中心、全省采供血技术培训中心和干细胞研究应用转化基地等多位一体的研究型血液中心。
二、组织领导
中心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领导为成员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人事的中心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人事、监察等科室组成。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全程接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三、招聘原则和组织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本次笔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具体实施。综合类岗位面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时间、统一选派面试评委,省人事考试中心(省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统一、统一组织,或由省卫生健康委统筹实施。卫生类岗位面试和考务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统筹实施。体检、考察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及省红十字血液中心负责。
四、考试类别
省红十字血液中心本次招聘岗位分为综合类和卫生类两个类别。综合类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五、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博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5人。具体条件要求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考公告为准。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在境内就读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用人单位聘用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二)应聘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包括“含”。
2.条件设定中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3.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4月7日)
全省联考公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hnrsks.com/)发布,省红十字血液中心招聘方案在中心网站(https://www.hnxyzx.net)同时发布;不一致的,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为准。
(二)报名与信息初审(4月11-4月17日)
1.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统一通过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hnrsks.com/)报名。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本次考试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网上报名时,由报名系统自动即时对报考信息进行初审,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笔试前,省红十字血液中心不再进行资格预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现场和线上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3.网上缴费。报考者统一通过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hnrsks.com/)进行缴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按照规定减免费用,由省人事考试机构负责。
4.核减取消岗位。各招聘岗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核减、取消岗位情况统一在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hnrsks.com/)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具体事项以发布的联考公告为准。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或卫生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阅卷工作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加分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对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予以加分。加分申报审核工作于笔试结束后进行,加分人员情况由省卫生健康委及省红十字血液中心负责审核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加分等倾斜性政策有新的要求,则从其规定。
2.面试
根据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进入面试的应试者,应在面试前参加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确认和资格审查时,应试者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需要提供的材料为:应聘者的身份证、各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学位认证、笔试准考证以及其他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注:2025年7月份毕业且所在学校未办理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可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正常参加面试,在中心聘用前仍没有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将不予聘用)。
资格审查由专人负责且人数不少于2人。主动放弃面试的应试者,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需负责资格审查的双人审核确认,并做好记录备查;对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按主动放弃处理。对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向报考者告知原因。
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者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确认,并发布面试确认递补公告,递补只进行一次。此后,在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各环节如出现岗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综合类岗位面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或由省卫生健康委统筹实施。卫生类岗位面试和考务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统筹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在省红十字血液中心网站(https://www.hnxyzx.net)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招聘岗位为博士研究生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不再参加笔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省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由省红十字血液中心组织体检。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及时告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在省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由省红十字血液中心负责组织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等进行考察,如发现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省卫生健康委及省红十字血液中心将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拟聘用岗位及岗位代码、名次等。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红十字血液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单位财会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单位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规定情形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内容的;
(五)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六)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七)违反《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其他情形的。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371-63979296(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人事科)
监督电话:
0371-65901761(河南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0371-69690072(河南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371-85961108(河南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0371-63952162(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监察室)
附件:1.2025年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2025年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专用网站及咨询、监督电话
3.2025年河南省红十字血液中心公开招聘基本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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