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400 071 1689

河南选调生的分配安置问题

2015-03-11 08:08:44     来源:京佳教育

关注京佳微信公众号: jingjiav   关注河南公务员考试微信公众号: henanjingjia

  • 咨询电话: 0371-60998699/60198699 400-071-1689

  • 地址: 河南省科技馆内京佳教育2号楼(花园路与丰产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

  问:河南选调生是怎么进行分配安置的

  答:选调的服务农村基层高校毕业生(博士研究生除外)和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编的乡(镇、街道)工作,博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编的县(市、区)工作。新录用的省选调生,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应届本科省选调生在乡(镇、街道)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安排副科级职位;应届硕士省选调生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在乡(镇、街道)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在职数范围内安排乡(镇、街道)党政副职,享受正科级待遇;应届博士省选调生安排主任科员,在县(市、区)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在本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范围内统筹考虑,安排副县级职位。

  选调的服务农村基层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对应选调的应届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政策分配安置;在基层工作满2年后(含试用期),仍对应明确职级待遇。服务农村基层的全日制专科生在基层工作满3年后(含试用期),对应选调的应届本科生明确职级待遇。

  省选调生的工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人事档案由分配地所在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新录用的省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初审,报省委组织部进一步审核后取消录用; 被取消录用的人员,退回毕业院校或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也可自主择业。每批省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后,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于年底前将本地省选调生考核情况统一汇总,上报省委组织部。

  录用为省选调生的人员,在基层工作服务年限至少3年(博士省选调生至少2年),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公选或借调等方式离开所分配的基层工作岗位。新录用人员到岗前就以上内容与所报考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签订《服务基层承诺书》。

文章关键词: 选调生 河南 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