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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许昌市禹州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实施方案

2018-07-27 16:43:07     来源:京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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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电话: 0374-8588116 18639231659

  • 地址: 许昌市魏都区八一路魏文路交叉口东30米路南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省医改办、省编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中医局、省红十字会等9部门《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省医改办、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局等7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许昌市医改办、市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许卫发〔2016〕41号)和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度“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实施好2018年禹州市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按照河南省、许昌市卫计委“应招必招、尊重人才”要求,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以分择岗(考生按专业以最终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对应的招聘单位)的程序,对招聘专业空缺岗位实行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统一安排。

  二、招聘单位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各乡镇卫生院,具体招聘名额详见2018年禹州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计划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的招聘对象为:应届和往届医学院校毕业生(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报考时应(往)届毕业生均不受地域(含籍贯和学习地)、性别、年龄等限制。

  四、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专业及学历要求

  (一)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等七个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均可报考。

  (二)康复治疗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预防医学和医学信息管理等六个专业,报考者需获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乡镇卫生院需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

  五、招聘名额

  全市乡镇卫生院计划招聘71名,其中本科5名(口腔医学1名、医学影像技术1名、临床医学1名、中医学2名),大专66名(临床医学22名、口腔医学6名、中医学10名、中西医结合6名、医学影像技术12名、康复治疗技术2名、医学检验技术8名)。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由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编办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对于参加“51111工程”大学生到基层招聘并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服务满6年,未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人员,符合特招毕业生招聘条件的,可参加特招毕业生招聘,本着用人、留人原则,在招聘程序上给予倾斜。

  (一)发布公告:7月31日前在许昌市卫计委网(www.xcsjsw.gov.cn)、禹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zhou.gov.cn)、禹州人社微信平台、健康禹州微信平台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者可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2018年8月1日—8月10日)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时登录“禹州市人民政府网”下载填报《2018年禹州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电子照片。考生自行填报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报名表发送至禹州市卫计委报名邮箱。电子信箱:yzswsjrsk@163.com。

  2.资格审核:8月15日至8月17日为资格审核时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需提供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报名时由本人填写《2018年禹州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一式2份,并张贴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色照片,同时需另行提供同底版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色照片2张。

  资格审核地点:禹州市卫计委人事科教股(707房间),电话:0374-8880361。

  报名时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此期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笔试:8月下旬全市统一组织笔试考试。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不再参加笔试考试,直接进入面试。

  (四)面试考核:异地、异地考官。由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编办组织实施。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在面试现场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原有排名)等额确定进入下一个程序。

  直接进入面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本次考试不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与考察、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由本人承担。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对自动放弃和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按体检人员出现空缺的递补办法进行人员递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被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主要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等进行审查。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以分择岗(考生按专业以最终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对应的招聘单位)程序进行。

  (六)签订合同。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含按国家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及时安排上岗。

  七、纪律及有关要求

  (一)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二)严格纪律。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三)有关要求。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在禹州市人民政府网、禹州人社微信平台发布公告。在此期间,请报考人员关注上述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八、待遇保障

  (一)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对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

  (二)纳入编制管理。根据许昌市医改办、市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许卫发〔2016〕41号)精神和市编委核编意见,2018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录后按程序纳入编制管理。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乡联动”管理,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也可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

  (三)福利待遇

  1.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的特招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2.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在日后晋升职称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3.通过特招计划招录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单位要为其提供必要的周转住房等基本生活保障,在参加函授、自学考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方面提供相应的保障,使其安心培训和工作。

  九、履约要求

  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签订情况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含按国家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附件:

  附件1:2018年禹州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计划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2018年禹州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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