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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全县在编事业全供人员中择优选聘32名工作人员到县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基地、县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巡察工作信息数据中心、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下属事业单位归侨侨眷联合会、县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群众来访接待服务中心、县档案馆、县政务大数据中心、县委老干部局下属事业单位老干部教育活动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价格认定中心、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文化馆、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运行保障中心、县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商务发展中心、县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12个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计划
此次公开选聘32名工作人员,具体选聘岗位指标见附件1。
三、选聘范围
全县在编事业全供人员。教育、卫生系统在编工作人员、我县两次公开选聘的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减县补乡”选聘人员)及我县两次公开选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四、选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选聘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在原单位无受过党政纪处分且3年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4、其他条件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我县教育、卫生系统在编工作人员、我县两次公开选聘的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减县补乡”选聘人员)及我县两次公开选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6、报考县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与县纪委监委机关、直属单位及派驻机构领导成员之间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
7、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媒体、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选聘数额、选聘条件及选聘办法。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请应聘者微信搜索或扫描公告底部二维码关注“镇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众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等有关事宜均在“镇平县事业单位招聘”公众号内发布,不再一一通知,请及时关注。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前报考者要仔细阅读《2023年镇平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号公告》,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规定条件和任职资格者均可报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网络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应按照选聘公告公布的岗位、要求报名,凡符合规定条件和任职资格者均可报名。在网络报名时间段内,登录网址http://zhenping.pzhl.net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必须一致。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网络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7日上午9:00至10月30日下午5:30。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暂不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审核结果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报名资格审核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上午11:00。
4、现场确认
笔试前,报考者须进行现场确认。报考者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本人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现场确认资格审批表》、按照所应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3年内年度考核合格证明、近年来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的法律、会计、审计等各类资格证书及市级以上荣誉证书文件等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注:以上材料现场确认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不能参加笔试。
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详见公众号发布通知。
现场确认不合格的,不得参加笔试。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各环节,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查实后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
5、要求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选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等于或小于1:1的,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笔试
县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县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笔试考试主要对参选者的文字基本功、写作和分析问题能力,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刑事诉讼法、政务处分法等纪检监察基本业务知识进行综合测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占总成绩的40%。
其他事业单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理论基础知识和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营商环境、企业服务等有关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聘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其他事业单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项。
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加分项:根据持有资格证书等情况制定加分要素评分细则,对考生进行加分,最高不超过4分(详见附件2),加分成绩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与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选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六、组织领导
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县纪委监委驻组织部派驻组负责全程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如有未尽事宜,按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意见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16637721036
监督电话:0377-65580078
注:请在工作时间段内拨打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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